早療大會論文交流

第十一屆 家庭支持服務在早療個管實施之現況~以彰化縣個管中心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Family Support Service in the Case Management of Early Intervention:  Take Changhwa County for Example 
尤韻筑1*、籃巧雲1、吳金龍1
Yun-Chu Yu1, Chiao-Yun Lan1, Jin-Lung Wu1
 1台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
1Graduate of Institure of Early Intervention,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研究背景與目的:依據民國92年新公佈之兒童及少年服務法第23條之規定,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方面之特殊照顧。由此可知,早期療育應整合衛生、醫療、教育單位,提供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及其家庭全方位的服務,而現今早期療育個案管理中心實施家庭支持性服務的樣貌為何?是否符合跨專業及多元化的原則?是否符合早療服務對象的需求及期待,以及滿意度為何?是本研究所欲探討之處。


方法:首先呈現彰化縣個管中心所提供之家庭支持性服務,隨後以「發展遲緩兒童家庭需求及滿意度量表」實施問卷調查,就「資訊層面」、「專業層面」、「經濟層面」、「家庭服務層面」四個層面共24個題目進行需求程度和滿意程度的比較,以供實務工作者規劃服務之參考。

結果:目前彰化縣早療個管中心依據家庭需求提供的服務包含醫療層面、教育層面、經濟層面及親職講座、家長團體等家庭支持層面,問卷填答者係接受早療服務半年以上之4~6歲之發展遲緩幼兒之家長,評分方式以1~4分計〈非常不需要/非常不滿意~非常需要/非常滿意〉,共計發放20份問卷,結果如下:(一)需求程度最高的前五項為「專業層面」之獲得與孩子發展現況相關的專業刋物(4.0)、獲得專業醫療與復健服務(3.9)、獲得社工人員之服務(3.9)、獲得學前教育老師(包含幼教及特教教師)的服務(3.9)及「資訊層面」之獲得子女教養方面的資訊(3.9)。(二)滿意度最高的三項為「專業層面」之獲得專業醫療與復健服務(3.3)、「資訊層面」之獲得有關療育或復健機構訊息(3.0)及「經濟層面」之獲得交通療育費補助(3.0)。(三)滿意度最低的三項為「家庭服務層面」之獲得個人心理輔導服務(2.2)、獲得短期托育服務(2.4)、獲得定期家庭訪視服務(2.4)、獲得家庭諮商服務(2.4) 及「專業層面」之獲得與孩子發展現況相關的專業刋物(2.4)。

結論與建議:與實務上現況相較:1.獲得專業刋物的需求度最高但滿意度低,可能因刊物無法因應家庭文化及語言型態多元有關。2.獲得社工人員之服務需求度高,但獲得定期家庭訪視服務滿意度低,可能案家認為是社工定期的關心,而不是專業的家訪而造成此結果。3.根據所蒐集之文獻,經濟層面是家庭所關心的議題,卻並未列於需求程度最高的前五項,且對交通療育費補助的滿意度是高的。給實務工作者之建議:1.以多元文化觀點來認識服務對象及其家庭,提供必要的協助及資源。2.讓接受早療服務後有成長與改變的家長成為種子人員,推動及協助弱勢或早療觀念薄弱的服務對象及其家庭參與早療服務。3.以募款或結合其他民間單位的資源,規劃辦理更多元化、跨專業的服務方案以提供服務對象使用及參與。 關鍵字:家庭支持服務、早期療育、個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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