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記事

第十九屆 影響學前特殊幼兒低就學率之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影響學前特殊幼兒低就學率之研究

Factors Affecting Preschool Children's Schooling and Nursery Rate

葉昀瑜1*、孫雲平2

Yun-Yu Yeh1* , Yun-Ping Sun2

1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在職專班、2國立中央大學哲學研究所

1,2 Graduate Institute of Philosophy, National Central University

 


 

研究背景與目的:目前台灣學齡前特殊幼兒的就學環境有公、私立融合班、公立特幼班及私立托育機構等三種不同就學型態;不同型態的機構除了可提供入學人數的差距懸殊外,學前特殊幼兒就學人數也僅占全台發展遲緩人口數的兩成以下。本研究嘗試找出影響對於特殊教育之公私立機構差異的因素,以便政府及相關部門關注此議題,尋求解決方案。

 

方法:本研究採取定性研究法:觀察學前特殊幼兒就學現況,就教育政策、融合教育、療育整合等三個面向,分析當前學前特殊幼兒低就學率的因素,輔以文獻佐證、並提出相關建議。

 

結果:

1. 應滿足不同差異適足性的教育需求

教育部為全面滿足學前身心障礙幼兒就學需求而廣設公立幼兒園及學前特幼班,此目標看似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照顧每位幼兒;但正如同羅爾斯(John Rawls)在《正義論》(Theory of Justice)所言,功利主義者在追求最大效益的過程中,把整個社會當作欲望體系及單一的整體;若政府政策強調機會均等、堅持將日間托育服務全數回歸公立教育體制,則此種作法將會因為無法針對差異提供適足性的托育需求而使不同的特殊孩童失去就學機會的多元性。

2. 應以「適度性」取代「普遍性」融合教育

儘管在政策及趨勢上融合是當前教育重點與潮流,但重度與極重度特殊幼兒照護需求程度相當高,仍無法實際融合於一般教育環境;可見完全的融合仍需基於相關條件,並非去除「最大限制性環境」即為融合。強勢融合會促成「門面式主義」(tokenism)發展,並不能提升對這些不適宜融合於普通班級之特殊幼兒的尊重。西格曼(Ruth Cigman)建議以「適度的」取代「普遍的」融合教育,亦即只有當主流學校對少數特殊需求幼兒不相容時,採取「適度的」融合教育、適中的「區分傾向」才能聚焦於個別的需要與差異。

3. 應依個體條件及社會生態提供多重面向的支持

白袍迷思依舊存在,因此家長捨棄全日型教育環境,而選擇醫療院所提供的時段型療育1960年代的「醫療模式」將個體本身障礙視為一種疾病,必須透過醫療予以矯治。有增無減的醫療診所時段型療育即針對發展缺陷領域提供補強,這顯示台灣尚未跟上歐美的「權利模式」觀點,亦即主張身心障礙者具有權利受到依其特殊條件及根據社會生態提供的支持。

4. 政府應與民間單位共同合作以彌補教育缺口

國家應予保障每位特殊幼兒的受教權,但目前公立學校除名額不足外,對重度孩子照護上亦有力有未逮之處;這可能使得許多重度以上特殊幼兒無法進入公立學校,而輕度特殊幼兒亦無法選擇私立日間機構就學。目前政府僅能做到對於多數情況接近的特殊幼兒的特殊教育,而必然將忽略其他情況或更重度的特殊幼兒。因此,長遠目標應是政府與民間單位彼此共同合作彌補政府以集體模式無法完成的特殊教育區塊。

 

結論:政府應釋出更多資源與民間單位共同合作,為不同差異及需求的特殊幼兒提供多元的就學機會,並督促衛政、社政、教育,讓每個特殊幼兒均能享有就學權利。

 

 

關鍵字:適足性的托育需求多元性的就學機會、門面式主義、醫療模式、權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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