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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論文大會 報導
吳雪櫻
Hsueh-Ying Wu*
東元綜合醫院復健治療中心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Center, Ton-Yen General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臨床上有動作發展遲緩問題的孩童其主要照顧者都會較早發現兒童的問題,因此第一時間會轉介至早期療育聯合門診,經過醫師看診及各功能領域之發展評估來釐清是否確實有動作發展遲緩的問題,針對診斷後為邊緣或確定動作發展遲緩的個案會進一步安排相關療育及家庭復健建議,並在複評時透過前後兩次的評估結果來了解個案進步的狀況。本研究想要探討初評與複評個案的家長對孩子動作發展觀察的比較,是否因為複評過的家長更加了解自己孩子的動作發展。
方法:本研究機構為新竹縣某區域教學醫院之早期療育聯合評估中心,此次研究收集109年至111年早療評估個案中家長主訴動作有遲緩、異常或不協調者,在治療師評估後真的有動作問題之個案進行初複評比較。
結果:109年至111年初評的家長覺得孩子動作遲緩,而評估結果為遲緩或疑似遲緩的比例為109年88.2%、110年86%、111年83.9%。109年至111年複評的家長覺得孩子動作遲緩、而評估結果為遲緩或疑似遲緩的比例為109年92.4%、110年90.3%、111年84.2%。初評與複評的個案統計結果以同一年度來看,複評之家長對孩子動作發展發展的認知程度相較初評家長之準確性高,初評家長中約有1-2成之家長覺得孩子的動作有問題,但評估後結果顯示並無異常。而在複評個案中約有9成以上的家長都能準確地知道孩童的動作問題,可見在初評後經由治療師的衛教能讓家長更知道如何觀察孩童的動作表現。在111年統計資料中發現初評與複評個案家長對動作的觀察與評估後的評估結果百分比相似,分析其資料得知111年度的家長覺得孩童動作遲緩,但評估後動作並未遲緩,是因為扁平足或膝蓋過度伸直等其它問題而讓家長誤以為動作發展遲緩,因而造成111年度之初複評結果相似。
結論:本研究僅收集一家聯評中心,有地域較侷限性之問題,但初步結發現家長經過複評後對孩童動作發展之認知較佳,因此,評估後的衛教與引導家長觀察孩子的問題所在對家長的幫助是非常重要的。
關鍵字:動作發展、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