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記事

第十一屆 早期療育補助費用分配與運用之探討--以兩個家庭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The Allocation and the Utilization of the Subsidies for Early Intervention – Case Study of Two Families
林雅容1、*陳芝婷1、張貽慈1、張時中2
 Ya-Jung Lin1, Chih-Ting Chen1, Yi-Tzu Chang1, Shih-Chung Chang2
1臺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2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復健部
1Graduate Institute of Early Intervention,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2Chung Shan Medical University Rehabilitation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依研究者工作經驗,許多家長在入學前並不知道有相關福利補助可運用,直到入學通報後申請療育補助時才發現時間已過。相關研究亦指出,多數未申請社會福利服務之原因,大多歸因於不知道有該項補助(林雅雯, 2003)。因此,政府所提供之服務與相關資源,能否滿足發展遲緩兒童與其家庭的需求?以及,相關服務、資源是否有充分且合宜的使用?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本研究將討論的焦點放置於服務使用者之資源取得、使用的情況,而非就制度面呈現政策規劃、財源配置、服務輸送等之討論,期能透過個案研究,呈現家庭本身對於早期療育補助經費的配置、運用,以及所面臨的侷限。


方法:本研究採用半結構式之深度訪談進行資料蒐集,採立意取樣,選取兩位育有發展遲緩兒童之家長為訪談對象。個案情況分別為:個案一為雙親家庭,家中兩名就讀小班的雙胞胎男童,經診斷鑑定為語言發展遲緩,父親從事服務業,母親為家管,並定期接受療育;個案二為單親家庭,母親在早餐店上班,女童未滿三歲就讀托兒所,經學校老師篩檢過後通報為疑似遲緩個案,因無法負擔到醫院評估費用,尚未經醫院聯合評估做診斷療育。


結果:本研究發現有四:首先,個案對於療育補助資訊是由發展中心與治療師等相關專業人員告知,受訪者知曉補助之申請方式,但是對於詳細款項與發放日期等細節較不明瞭,此顯現家庭所得之資訊較為片面。其次,礙於家庭之工作時間與醫療院所的看診時間有所衝突,以及家庭無其他人力協助子女就醫,使得家庭在取得補助申請資格的過程中較為不易。第三,受訪者均表示,補助核發的等待時間較長,需倚靠彈性運用家庭開銷的方式,因應家庭的經濟壓力,但是經濟弱勢的家庭則不易提出因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對於經濟弱勢的家庭而言,療育補助費用不僅可增強發展遲緩兒童之就醫、接受療育的機會,也成為家庭的重要收入,以因應家庭生活所需。雖然療育補助費用的提供可增強家庭讓孩童接受療育的機會,但是本研究也顯現出,假若福利規劃僅是齊頭式的平等,未能顧及家庭不同的狀況、需求,那麼有福利需求者仍是不易領受相關服務及補助。


結論:本研究建議有三:(一)在家長獲得療育的資訊上,建議公部門應該在醫院、學校等公共場合透過媒體加強宣導早期療育各項福利與補助。(二)醫院應建立完善的評估系統,減少家長來回奔波及各門診間周旋的時間。(三)家長必須先負擔費用而有壓力,公部門應擬定弱勢家庭可以先免費做療育再提撥經費至各大醫院的方案。 



關鍵字:早期療育、療育補助費、交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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