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記事

第十一屆 「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評估指標」探討個案分級之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A study of 「The assessment target of family with development delay child」applied on case graduation 
劉士伶*12、陳汝珍2、鄞鳳嬨1、黃麗卿1
Shih-Ling Liu*12,Ju-Chen Chen2,Fong-Tzu Yin1,Huang Li-Ching1 
1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2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彰化縣私立家扶發展學園
1Graduate Institute of Early Interven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2Changhua County Child Development Center, Taiwan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背景與目的

民國97年內政部兒童局編輯「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評估指標」,使家庭評估有較為明確客觀的評估工具,可進行個案之分級,使服務之頻率與處遇更有依據,因此將研究者在機構內所執行的個案分級狀況做深度探討,做為檢視分級適切性和分級間的變化從中檢視服務成效及影響家庭重要的關鍵因素,以便提供準確有效的服務內容。研究目的如下:擬定個案分級之界定分數、瞭解影響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功能之重要指標、瞭解個案分級狀態的變化及分級之服務成效。

方法

以彰化縣和美鹿港區兒童發展個案管理中心的個案為主要研究對象,並於98年3月、6月、9月為分級月份;個案數分別為105位、142位、118位。使用內政部「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評估指標」為三點量表(向度包括:家庭、家長、孩子)測量開案中個案的家庭功能;並且使用SPSS 13.0和Microsoft office Excel 2003,再加上傳統計算方式,進行分析。


結果

一、分級界定:初始分級以98年3月份,開案中105個個案加總其指標分數,再將個案量平均分配為三等分(A級-7分以上;B級-4-6分;C級-3分以下),另外轉銜和結案前追蹤個案不受分數高低改列為D級與E級。二、影響家庭的重要指標:由次數分配和卡方檢定-列聯相關得知---「家中有一名以上的身心障礙或發展遲緩」、「缺乏適當的教養態度與技巧」是大多數家庭當中面臨的風險;家庭評估指標三大類中,以「家長特質」(C=.716、P<.001)為影響家庭風險的最主要關鍵,其中又以「缺乏適當的教養態度與技巧」(C=.687、P<.001)、「資源連結與使用」(C=.578、 P<.001)為影響指標;「家庭特質」中的「經濟困難」(C=.565、P<.001)也是影響家庭風險的重要指標之一;如知道「家庭特質」預測家庭風險達顯著(P<.001)且正確性為58%;如知道「家長特質」,預測家庭風險達顯著(P<.001)且正確性為65.2%。三、個案分級狀態的變化及其成效:變化的等級以A級和B級的變化為最多,將風險較高的家庭減緩其風險程度;C級和D級、E級停滯情形較多;其中D級大多為即將轉銜入小學之個案。


結論

孩子本身的特質對於家庭功能的影響較少,主要影響的因素來自於家庭特質和家長特質,因此家庭處遇策略建議如下:可通報高風險家庭方案、家暴中心、社區衛生、醫療單位;由社工陪同或協助申請早期療育及相關資源;以危機介入觀點,提供心理支持或急難救助金;運用充權觀點模式,透過到宅服務或親職示範服務提升家庭功能。 關鍵字:發展遲緩兒童家庭評估指標、個案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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