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記事

第十二屆 音樂照顧於重度身心障礙幼兒之個案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Music Care for Children with Severe Disabilities : A Case Study

廖美幸1、廖瑞琳2、黃麗卿3
Mei-Xing Liao1, Jui-Lin Liao2, Li-Ching Huang3

 

1台中縣私立信望愛智能發展中心、 弘光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3台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
 1Faith, Hope&Love, Center for Children and Adults with Disabilities 
2Department of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 Hungkuang University, 
3Graduate Institute of Early Interven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研究背景與目的:有鑑於重度身心障礙幼兒在日托中心的課程活動強調療育復健取向,除了專業範疇的音樂療育課程外,音樂活動的休閒安排及設計較少被深入探討。然音樂是個人在出生至年老的過程中,被認為是一種不具威脅性的溝通方式,藉由感情、回憶及思緒的誘發,開啟彼此溝通及情緒宣洩的管道。本研究旨在探討一位重度身心障礙幼兒於團體音樂照顧活動中之轉變歷程。

方法:本研究以台中縣一所早期療育機構之重度特殊幼兒為對象,為深入了解重度身心障礙幼兒於團體音樂照顧活動中之轉變歷程,採個案研究法,以錄影、觀察、資料蒐集等質化方式,歷經兩年的探究。本研究採用加賀谷.宮本式音樂照顧的實務帶動,於每週進行一次,每次時間約50-60分鐘,並於每次活動結束後,依幼兒當日參與的反應及音樂帶動流程的流暢度進行討論,以作為調整帶動內容的修正依據。


結果:本研究透過兩年的音樂帶動歷程,將觀察個案在課程中的表現分為四個時期:
(1)我行我素探索期:個案開始接觸「加賀谷.宮本式音樂照顧」時剛滿2歲,無口語,不會走,對新鮮事物充滿好奇及探索,用爬行的方式移行,注意力不佳,沒有模仿動作,拿到樂器,只是隨性搖,沒有節奏感。

(2)學習模仿期:參與活動3個月左右,對節奏及身體機能性動作有明顯反應,除會將專注力集中於帶動者外,也漸有動作模仿出現;參與5個月,個案對於熟悉的樂曲,會模仿帶動者的口型;參與6個月,有單音口語發出。

(3)音樂敏感/語言發展/人際互動發展期:持續參與9個月,個案對音樂的敏感度更高,聽到熟悉樂曲,能搭配樂句做出動作;參與18個月,從模仿老師的提示語到以句子表達,在口語表達上明顯進步;除此之外,已從被協助者的角色轉變成協助者,帶動班上其她能力更弱的幼兒共同參與活動,與同儕的互動關係變得更加密切。

(4)自我肯定期:經過二年的學習經驗累積,可模仿帶動者做出動作的樂曲約有30首,喜歡像個小老師般幫忙收、發樂器,除了學會如何與同儕互動外,更懂得如何協助其他弱勢同學,在音樂活動中更有自信的展現自己。 

結論:音樂照顧著重的不是參與者能否有動作表現,而是參與者對音樂的感受及現場氣氛的營造,讓參與者能透過音樂活動達到恢復、維持及改善身心狀況。帶動者是“引導者”,必須先熟悉音樂後,才能在活動中帶動氣氛,且要細心觀察幼兒對旋律、節奏及拍子的感受,才能選擇符合孩子需求的音樂;是“催化者”,用現有的教具材料變化活動,讓活動更多元;是“欣賞者”,對孩子任何的表現或創意,以欣賞的角度看見孩子的改變。

關鍵字:音樂照顧、加賀谷.宮本式音樂照顧、重度身心障礙幼兒、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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