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記事

第十六屆 「以家庭為中心」理念於機構式時段服務之應用—以大同育幼院早療服務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以家庭為中心」理念於機構式時段服務之應用—以大同育幼院早療服務為例

The Family-Centered Practice of Timephased Service In Agency-based Early Intervention

陳淑娟1*、李昀謙2

Shu-chuan Chen1*, Yun-Chien Lee2

 

1,2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大同育幼院早期療育部

1,2Da-Tung Children Center Early Intervention Department of Taiwan Fund for Children and Families


 

背景與目的:「以家庭為中心」理念已蔚成早療服務時趨,現今許多「以家庭為中心」的實務報告,多以到宅服務模式進行,確實較能實踐此理念。惟早療服務模式還包括到機構或到醫療院所的時段服務與日托服務,且目前社福機構所提供的服務方式仍以到機構的服務為大宗。然而,在此大環境趨勢下,如何於機構式服務中實踐「以家庭為中心」理念,乃實務界共同面臨的挑戰。

本院早療服務一向以多元發展、優勢導向、家庭增能、團隊協力與互助支持為服務宗旨,且於實務服務中深切感受到家長參與和家庭增能的重要性,因此本院早療服務團隊嘗試將「以家庭為中心」理念在現有服務模式中加以應用乃至實踐。透過專業研習、研讀文獻及相關資料奠定服務知能,選定先由早療時段服務作為實作應用場域,逐步建構符合「以家庭為中心」理念的時段服務模式,整理服務經驗並進一步探討執行過程中之挑戰及提出相關建議,期供實務參酌運用。

方法:茲將本案操作歷程、方式與相關服務內涵整理分述如下——

(一)整備期透過文獻研讀、參與研習、團隊討論及專家引導等多元方式,執行團隊共同決定實務上可行的做法,初步擬訂執行架構,並透過定期檢視調整修訂。

(二)實作期:開始操作執行架構,包括四部分——

1.評估晤談:

 (1)了解兒童動作、認知、溝通、社會情緒與適應行為的表現,及親子互動行為。

 (2)蒐集兒童及其家人居家作息表現和兒童在園所學習及行為表現等資訊。

 (3)就晤談內容作分析,引導家長整理澄清關切的事物,進而表達兒童需求、家庭需

  求和期待。

2.個別化服務計畫會議:工作人員與家長一起討論兒童及家庭的服務需求、支援服務

 與策略、服務目標等,以促進及鼓勵家長參與ISP。個別化服務計畫之擬定並以家

 長的決策為最終決議結果。

3.執行個別化服務計劃:執行方法含括豐富多樣的直接教學、親子活動示範引導與實

作、家長諮詢與情緒支持、居家親子活動討論等多元且彈性的支援服務,以增進家庭成員參與,並配搭老師與社工人員共同合作執行。

4.成效評估:透過期中修訂、期末評量等方式,檢視兒童服務成效與家庭服務成效。

結果與發現:本院時段服務由過去「以兒童為中心」模式,朝向「以家庭為中心」的轉變過程裡,我們看到——

1.透過晤談,家長得以澄清服務所需與決定服務目標。

2.經由多元彈性的服務方式,家長能較清楚的了解小孩的發展現況,在日常活動陪伴孩子的過程中對於孩子所提供的協助技巧也有較多的改變。

3.家長對於陪伴孩子參與日常活動的滿意度,以及對活動中孩子在情緒、溝通、與人互動等方面的表現與接受服務前相比皆有較多的滿意。

4.家長自身最大的轉變則在於自我肯定(自信)、教養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對孩子行為應變能力)和對未來有信心。

結論與建議:機構式時段服務要落實以家庭為中心的理念,勢必面對挑戰且需有所預備以因應:

1.家庭需求間存在著相當大的個別差異,服務提供時需建立基礎的信任關係,方能更細緻的了解家庭,與家庭一同找出需求、優勢及資源,訂定服務目標的優先序,以發展多元的服務內容與策略,達致兒童與家庭雙向目標。

2.時段服務老師除了需有幼兒教育、兒童發展、學前特教等專業知識外,尚需具有人際溝通、規劃執行、自覺反思及合作協同等能力,還有尊重、同理、關懷及服務的熱忱。這些專業裝備除需工作人員自身的努力進修外,更期許能有具針對性及實踐性的培訓計畫。

3.機構必須為時段服務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專業團隊諮詢支援、行政支援及團隊內專業角色的協力整合等資源網絡爰此,高品質且具長遠效能的服務,確實需要投注高專業人力成本;除了機構相關支持資源與服務人力的專業裝備外,機構決策者亦需思考實務上如何訂定合理的服務量,能實質支持「以家庭為中心」優質服務,不僅能具體實踐並更有續航力。

 

關鍵字:機構式時段服務、以家庭為中心、早期療育

== Don't remove this. == -- == Don't remove this. == 0||
系統提供商 - 開店123,系統版本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