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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社區遊樂場對腦性麻痺兒童之成效
Effects of community playground for children with cerebral palsy : a preliminary study
廖雅芳1、王慧儀2、李佳茵1
Ya-Fang Liao 1, Hui-Yi Wang 2, Chia-Yin Lee 1
1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鳳山早期療育中心、2高雄醫學大學物理治療學系
1Eden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 Feng-Shan Early Intervention Center , 2Department of Physical Therapy, Kaohsiung Medical University
研究背景與目的:遊戲是兒童日常生活(ADL)的一部份,在遊戲當中能發展自信、社會互動及多面性的學習經驗,然而腦性麻痺兒童在ADL的參與常面臨許多的限制,包括因動作功能障礙而減少一般兒童常進行的戶外遊樂活動。針對腦性麻痺兒童的療育,大都在結構性室內環境中接受治療訓練,為了能促進這些特殊兒童在社區生活情境中的參與經驗及能力,藉由在社區中的戶外遊樂場設施,將有利於誘發兒童的身心發展能力。本篇的研究目的為探討藉由利用一般社區遊樂場設備進行活動對腦性麻痺兒童的發展成效。
方法:本研究共收錄就讀台灣南部某早療中心的13名(9男) 腦性麻痺兒童,平均年齡為4.25歲 (SD:1.04)(2.92~6.25歲),其粗動作功能分類(GMFCS)分別在層次(Level) I~V之間(I-7.7%, II-30.8%, III-30.8%, IV-15.4%, V-15.3%)。學童接受戶外社區兒童遊樂場活動一周一次。屬GMFCS I, II的學童採步行從療育中心前往,其餘使用輪椅代步,利用遊樂場的設備並營造一遊戲的氛圍,在專業人員引導下進行溜滑梯、攀爬、上下樓梯之活動,一次活動共30分鐘,持續4個月。研究中量化評估為另一名專業人員採用粗動作功能評估量表-66版(GMFM-66)(等距分數範圍最低及最佳為0~100)在介入社區遊樂場活動前及介入後給予評估。質化分析方面,製訂一記錄表格由介入治療師記錄兒童個案在遊樂場活動後的相關成效反應。
結果:使用粗動作估計(gross motor estimator)電腦程式的運算,介入活動前GMFM-66得分於13名個案之平均分數為44.3(SD:16.9)(8.12~60.62),增加至介入後平均得分為48.5(SD:15.8) (14.83~63.33),前-後評估差異值p<0.01。此外,活動後的動作相關機能改變包括:動作敏捷度、肌耐力皆增加(兒童主動參與溜滑梯的次數明顯增加,步行時的不佳情緒反應明顯減少)。認知相關機能改變包括:警醒度、定向感、起始與終止活動、自信度及活動主動性亦有增加(知道活動流程,亦能獨立重複活動流程)。在家長的部份,對學童早療成效的滿意度增加及提升帶孩子參與社區活動的意願度。
結論:能參與在每天的ADL中,對所有兒童均是重要的,唯腦性麻痺兒童在ADL中是有許多環境性及概念性限制。本初探性的研究利用兒童需要遊戲的本質,實踐在社區生活中現有的遊樂場資源中,分析結果顯示其對兒童身心發展有顯著的成效。從本研究的結果,建議療育介入可加強兒童參與ADL的遊戲活動,以促進生活實際情境的活動經驗,並提昇主要照顧者讓孩童參與的意願。
關鍵字:遊樂場、腦性麻痺兒童、早期療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