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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以家庭為中心之介入模式於粗大動作成效追蹤-臨床個案分享
Implementing Family-Centered Intervention for a child with Gross Motor Outcomes
吳雪櫻1*
Hsueh-Ying Wu1*
1東元綜合醫院復健科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Ton-Yen General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以往的兒童物理治療都以「兒童」動作發展的基礎來作療育,較少考量家長與環境的因素,但近幾年來以家庭為中心(home-base)的介入模式被健保署或早療團體不斷的推廣與鼓勵,各大早療中心也試著以此做為推動。以健保署而言,在104年時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其精神就是希望在評估與療育的過程融入家庭的功能,能以家庭為出發點來與家長或法定代理人來討論與訂定適切的個別化訓練方案,且不讓家長以到處找療育資原來作為改善的方向。本篇研究在追蹤粗大動作遲緩的個案在物理治療師以家庭為中心之模式介入之後,個案在粗大動作發展及療育後進步的狀況,與家長/主要照顧者所認為的進步是否有所落差,以及了解家庭功能是否因治療師的介入而有所改善。
方法:本研究機構為新竹縣某區域教學醫院之早期療育聯合評估中心,個案為3歲4月的男童,其粗大動作發展遲緩並伴隨右心發育不全症候群,治療師以PDMS-Ⅱ來評估個案的粗大動作發展。此次研究收集個案的動作發展分數在治療前後的差異、以及治療後在「APGAR家庭功能評估表」的分數、治療後在「治療進步評估表(含專業人員使用
版及家長/主要照顧者使用版)」之分數來做統計與比較。粗大動作發展統計方法以總分來分析前後兩次測驗個案在粗大動作進步的狀況。
結果:經過半年每週一次的物理治療療育後,個案在粗大動作PDMS-2的行走分測驗項目由128分進步至134分、物品操作項目由23分進步至27分,持續的進步中。治療後在「APGAR家庭功能評估表」的分數為9分,總分7-10分表示家庭功能在治療師的介入下已無障礙。治療後在「治療進步評估表-專業人員使用版」之分數為15分,表示表
示治療進步成功。治療後在「治療進步評估表-家長/主要照顧者使用版」之分數為12分,表示家長覺得治療進步成功。由此可知,家長/主要照顧者所認為的進步與個案在粗大動作療育後實際進步的狀況並無落差。
結論:藉由以家庭為中心的介入方式能更清楚的了解兒童與家庭之間的需求,進而間接的替主要照顧者增能,以提升兒童的動作功能與家庭的照護品質。
關鍵字:粗大動作、以家庭為中心的介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