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

第22屆 發展遲緩兒童在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介入後對行走能力的影響:個案報告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發展遲緩兒童在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介入後對行走能力的影響:

個案報告

Effect on ambulation ability of developmental delay after body weight support treadmill trainingA case study

謝滿湘1、曹玉囷2、鄭卜元3*

Man-Hsiang Hsieh1Yu-Chun Taso2Pu-Yuan Cheng3*

秀傳醫療財團法人彰濱秀傳紀念醫院復健科

Dept. of Rehabilitation, Chang Bing Show Chwan Memorial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正常幼兒一般在13個月可獨立行走,但發展遲緩兒童在行走能力的延後,可能造成未來肌肉骨骼系統的問題,進而引發社會活動參與不足與醫療照顧費用的提升。近來發展遲緩兒童的介入趨勢朝向結合認知與功能性動作來加強肌力與姿勢控制,同時加入必要的粗大動作訓練。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安全又有效率,不僅可以提升發展遲緩兒童的行走表現,也可以提供其他肢體的訓練與動作回饋(Leah et al, 2015)。本研究目的針對一名16個月仍無法獨立行走的發育遲緩兒童在行走前期加入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後的差異。

方法:針對一名16個月大的發育遲緩男童加入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介入方

式為每次15分鐘、每週一次、連續八週的訓練,跑步機速度隨個案表現增加,

檢測介入第一天以及八週後的行走速度與粗大動作功能量表(GMFM-88) DE

的表現,並比較其差異。

結果:介入每次15分鐘、每週一次、連續八週的訓練後,在行走速度的表現上,介入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後在跨步方面角度的提升,行走速度從0.13m/s進展到0.33m/s;在GMFM-88 DE項的表現上,原本在16個月時D項為20分、E項為12分,八週後的D項為31分、E項為32分,整體行走表現從16個月需在監督下可行走1~2步,17個月可獨立行走5~7公尺但姿勢仍不穩,到18個月可獨立行走20~25公尺,顯示在體重支撐跑步機介入前後的差異。

討論:整體來看,本研究中男童在行走速度及GMFM-88 DE項的表現雖落後同齡孩童,但在介入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後,行走速度及粗大動作確有明顯改善。在臨床上遇到已有部份行走能力的個案時,可以加入安全有效率的體重支撐跑步機訓練,不僅減少個案行走訓練時的恐懼,也可讓治療師增加對個案行走訓練時的反饋。

關鍵字:發展遲緩、行走速度、粗大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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