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

第十八屆 以家庭為中心之早期療育在台灣非都會區服務經驗分享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以家庭為中心之早期療育在台灣非都會區服務經驗分享

Family centered care of children early intervention in a suburban community in Taiwan

林敬予1、謝孟珈2、王心婷1、黃郁晴1、蔡建宗2

Ching-Yu Lin1, Meng-Chia Hsieh2, Hsin-Ting Wang1, Yu-Ching Huang1, Chien-Tsung Tsai2

1公館診所2大千綜合醫院

1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Gong-guan Clinic, Miaoli, Taiwan, 2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Dachien General hospital, Miaoli, Taiwan.

 


 

背景與目的:以家庭為中心是目前台灣兒童早期療育積極推動的服務模式,且逐漸成為全民健康保險給付指標之一。然而以家庭為中心的服務模式在執行層面是否存在城鄉差距、家庭社經地位影響,特別是居位人口外流地區的服務模式及現況需要進一步被探討。本篇主旨在分享非都會區早期療育執行經驗及面臨問題,期待提供政策修訂及實務交流之參考。

 

方法:14名兒童參與健保署「早期療育門診給付改善計畫」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療育服務模式,選取條件為0-3歲兒童經兒童聯合評估後,有至少兩項疑似遲緩且一項確診; 4-6歲兒童至少有三項疑似遲緩且有兩項確診。收案前紀錄家庭基本資料、療育動機、家庭功能評估(APDAR family accessment)、治療進步自評及治療師評估等,且每三個月重新評估一次,紀錄相關領域的進步狀況;在每一次療育後,治療師會提供當次療育的簡要概況並邀請家長討論,並製作療育聯絡簿供家長意見交流。針對每位個案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跨專業會議,包含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及社工師,討論個案的療育計畫並視情況轉臨床心理師。我們鼓勵所有的家長或主要照顧者參與在每次療育過程與會議中,相關的討論及評估都由治療師及家長簽署作為計畫參與及療效佐證資料。過程中若家長有相關的問題或意見回饋都可以透過諮詢專線與治療師聯繫。

 

結果:在計畫開始前有三組家庭功能呈現中度障礙(APGAR score 4-6,佔總個案家庭數21.4%),經過三個月介入後均提升至無障礙程度(APGAR score 7-10)。在治療進步自評及治療師評估方面,在介入三個月後家長及治療師給分均有提升(家長進步自評13->14、治療師進步評估11->12.5),且兩者間差異分數減少,顯示透過以家庭為中心的療育模式強化家長參與及衛教,有助於減少家長及專業人員對於療效的認知差異。在意見回饋方面,家長表示在執行療育計畫中最主要的困難包含自身情緒壓力(=10)、工作時間長無法配合(n=8)以及對於醫療外相關可利用資源不了解(=7). 參與計畫之個案我們與家長溝通過後會通報個案管理中心並協助申請相關補助,並視情況轉介社工及臨床心理師提供個案本身或家庭後續服務。

 

結論:以家庭為中心的療育模式有助提升家庭功能、提升專業人員與家庭間的療效共識;照顧者情緒壓力、工時長無法配合以及對於非醫療資源不了解是本次研究家庭主要面對的療育困境。未來政策修正可以參考不同社群的服務經驗進行調整及修正。

 

 

關鍵字:以家庭為中心、早期療育、社區醫療、城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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