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八屆 「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之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李佳妙 黃瑞珍


 

第一章 緒論

     綜合國內外文獻、兒童語言發展里程及語言內涵之語意、語用和語法等相關研究與探討,透過科學方法之檢定,編製「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主要是對0-3歲嬰幼兒之溝通及語言發展做初步篩檢,方式是訪談平日主要照護嬰幼兒之照顧者,目的是為了篩檢出0-3歲語言發展遲緩高危險群之嬰幼兒,以利早期發現,早期療育;同時也分析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對篩檢測驗之重要性。

     黃瑞珍(2006)指出0-3歲間,兒童語言的發展速度及質量會有極大的個別差異,但是許多外表正常之身心障礙兒童,往往都是因為語言發展遲緩,才被鑑定出來的。若要能早期發現語言發展遲緩的兒童,早期的評量就顯得相當重要。從規劃的角度來看,個案的篩選與鑑定工作最為重要(Meisels & Provence, 1989;Piaget, 1984-1985),篩檢測驗的提供可決策是否需要做進一步的發展性評估。(王天苗、蘇建文、廖華芳、林麗英、鄒國蘇和林世華,1998)。
綜觀國內語言相關篩檢測驗工具,如:「學前兒童語言能力測驗」(張欣戊,1991)和「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林美秀,1994)是屬於年代較久遠的測驗,恐已無法應付目前多元的社會和生態環境的改變;「學前發展性課程評量」(林麗英,1998)主要作為課程教學的參考,缺乏完整的理論基礎;「零歲到六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黃惠玲,2000)僅可用以篩檢發展遲緩的嬰幼兒,信度也正在發展中,常模適用有地區的限制(台北和高雄地區);「嬰幼兒發展測驗」(徐澄清等,1989)未有明確的信、效度資料;「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王天苗、蘇建文、廖華芳、林麗英、鄒國蘇和林世華,2002)當中的語言能力分測驗僅附屬於發展測驗中的一項;「修訂畢保德圖畫語彙測驗」是修訂自國外的發展測驗,未建立國內常模,且國外常模於1985年建立,至今也已超過20年了;「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林美秀,1994)在國內使用率頻繁,但常模建立也已超過15年以上。

     由此可見國內0-3歲嬰幼兒語言篩檢測驗工具的缺乏,雖然有幾家早期療育發展中心、醫療院所或兒童發展手冊建立嬰幼兒發展里程碑,如:台中榮民總醫院之「零歲至六歲發展篩選檢核表」、台北市政府之「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及台北市立婦幼醫院之「幼兒發展里程碑」等,但能精確完整評估嬰幼兒語言發展的篩檢測驗仍是付之闕如(黃瑞珍,2006)。

     國外利用篩檢測驗作為評量嬰幼兒或學前兒童溝通及語言發展已行之有年,近十年出版相關語言評量測驗有Comprehension Test of Developmental Abilities(Ammer, & Bang, 2000)、Test of Early Language Development(Hresko, Reid, Hammill, 1999)、Receptive-Expressive Emergent Language Test,簡稱REEL-3,(Bzoch, League, & Brown, 2003)、The Rossetti Infant-Toddler Language Scale (Rossetti, 1990)、Early Language Milestone Scale, 2nd edition (Coplan, 1993), Preschool Language Assessment Instrument, 2nd edition (Blank, Rose, & Berlin, 2003)、Sequenced Inventory of 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Revised Edition,簡稱SICD,(Hedrick, Prather, & Tobin, 2002)、Birth to Three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System 2nd edition,簡稱BTAIS-2,(Ammer, & Bangs, 2000)、Communication and Symbolic Behavior Scales Developmental Profile,簡稱CSBS DP,( Wetherby, & Prizant, 2002)。

     Maynard & Marlaire (1999)認為0-3歲之嬰幼兒正是語言萌芽階段,單一測驗工具難獲得溝通發展之真實能力;McCauley(2001)提出由嬰幼兒之父母親或主要照顧者接受問卷訪談方式(caregiver questionnaire;parents report),做為收集溝通能力發展資料來源,係近年來普遍使用的測驗評量方法,然而,一個測驗最重要的莫過於能夠真正反應出想要測量的特質程度,因此,效度(validity)就顯得非常重要了 (郭生玉,2004)。根據黃瑞珍(2006)分析一些國內測驗工具之信效度時發現,如「修訂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1998) (簡稱PPVT-R),旨在測量兒童詞彙的理解程度,並非是智力的能力,因此不宜用智力測驗表現來求相關, PPVT-R在內容效度方面亦不宜用來當做鑑定語障兒童的唯一工具,因為它只測到語言當中的一小部分,也就是理解性的語意能力 (McCauley, 2001)。由此可知,要找到國內語言障礙測驗工具具備合適之信效度相當不易,宜在發展測驗工具初期加強內容、建構及預測效度的建立。黃瑞珍(2006)建議有系統的深入探究華語兒童的語意、語法、語用、音韻的發展並建立發展里程碑,應是編製任何一項兒童語言障礙鑑定工具的效度基礎,且一份有效度的語言測驗工具必須是符合當地兒童主要使用語言的內容與文化的;有鑑於此項工作的挑戰性與困難,發展一份0-3歲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對於早期療育確實有相當大的幫助。

基於上述之國內語言相關評量工具現況及研究動機,本研究擬達成以下幾項目的:
一、編製「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
二、評估「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之內容效度。
三、評估「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之建構效度。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就0-3歲嬰幼兒的溝通及語言能力發展、0-3歲嬰幼兒的溝通及語言評量方法、國內外0-3歲嬰幼兒語言發展評量工具概覽及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對篩檢測驗的重要性等三個章節分別做探討。
第一節 0-3歲嬰幼兒的溝通及語言能力發展
     Bzoch, League & Brown(2003)認為從出生至三歲階段的嬰幼兒其語言發展模式就是內容(content)、形式(form)與使用(use)的意圖式互動,其中又有語言習得和發展兩區領域相互重疊,從嬰兒出生至三歲,有四個語言發展階段: 1.語言前期的反射式溝通(prelinguistic reflexive communication)2.意圖式語言的使用;始語出現(transition to intentional use of language;first words)3.語彙快速萌芽發展和初期句子組成(rapid vocabulary development;initial sentence formation)4.學齡前模仿成人階段(recognizable adult-like register);王珮玲(2006)分析多位學者的研究後發現:幼兒的語言發展期分成三個時期:一、語音的發展,90%以上的三歲幼兒已可正確發出「ㄅ、ㄆ、ㄇ、ㄋ、ㄌ、ㄍ、ㄎ、ㄏ、ㄐ、ㄑ」等十個音,二、語法結構發展,幼兒在一歲半至二歲是雙字句與三字句時期,又稱「電報語言」,二歲以後幼兒的話語大部分是完整的,二歲半的幼兒開始出現簡單的修飾語,三、語意發展,幼兒要到三歲才能了解時間詞;國內自2005年起,有0-3歲嬰幼兒華語語用發展檢核表編製之研究(曾怡瑄,2005)、0-3歲嬰幼兒華語語意發展檢核表編製之研究(鄭詠嘉,2005)及0-3歲嬰幼兒華語句法發展檢核表編製之研究(盧台如,2006)等三人的研究,皆以華語特質作為理論基礎來研究0-3歲習華語嬰幼兒之語用、語意和句法的發展。

第二節0-3歲嬰幼兒的溝通及語言評量方法
壹、常見的溝通及語言評量方法與類型
錡寶香(2006)提出語言評量方法有問卷、訪談照顧者、環境觀察、標準化的評量工具、語言樣本、交談對話樣本或敘事樣本等方法;評量的類型大致有一、標準化評量工具:常模參照測驗與標準參照測驗。二、觀察:觀察兒童在家中、學校或是語言治療/教學場所的溝通情形,事先設計參與圖表、檢核表、評定量表、行為次數計算等量化方式,來記錄兒童的語言使用情形。三、問卷或訪談:透過主要照顧者填寫問卷、檢核表或接受訪談。
貳、主要照顧者訪談法(caregiver questionnaire)
Fenson, Dale, Reznick, Thal, Bates, Hartung, Pethick & Reilly (1993)等人提出,若想要獲得0-3歲嬰幼兒之溝通及語言發展能力,藉由主要照顧者訪談表可得之效益與優點:
一、父母親和主要照顧者有機會與嬰幼兒實際互動與直接觀察,因此觀察到的結果較具代表性。
二、父母會比施測者更清楚知道孩子確實知道什麼。
三、以訪談主要照顧者作為篩選嬰幼兒語言發展能力的方式對於臨床診斷和教育介入最具效益。
四、雙親訪談報告可讓診斷者在評估孩子前先閱讀,並依此判斷選擇適合個案所需的評量工具和方式。
五、診斷者可用雙親訪談報告來澄清或證明他們的觀察和印象正確與否。
因此,除了一般標準化工具的評估,實有必要結合觀察或問卷訪談等評量方式,進一步得到受試者具代表性之溝通能力(Crais, 1995)。Meadows, Elias, & Bain (2000)認為雙親訪談所得到的資料對於獲得孩童在語言領域的表現,具有相當高的信度與效度,尤其在表達性語彙和語法方面;綜合上述研究論點,確實能證實雙親訪談報告(parent reports)是評估嬰幼兒發展能力的最佳選擇方式之一(Dale, 1991;Dale, Bates, Reznick & Morrisset, 1989;Girolametto, 1997;McCauley, 2001)。

第三節 國內外0-3歲嬰幼兒語言發展評量工具概覽
壹、國內常見之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相關評量工具概覽
一、醫院常使用的檢核表:零歲至六歲發展篩選檢核表(台中榮民總醫院)、學前兒童發展檢核表(台北市政府)及幼兒發展里程碑(台北市立婦幼醫院)。
二、語言相關評量測驗:修訂畢保德圖畫詞彙測驗(陸莉&劉鴻香,1998)、學前兒童語言發展量表(張正芬&鍾玉梅,1993)、學前兒童語言能力測驗(張欣戊,1991)、學前兒童語言障礙評量表(林寶貴&林美秀,1993)、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王天苗等人,2002)、零歲至六歲兒童發展篩檢量表(黃惠玲,2000)、學前發展性課程評量(林麗英,1998)、貝萊嬰兒發展量表(陳淑美、盧欽銘、蘇建文&鍾志從,1991)、嬰幼兒發展測驗(徐澄清、廖佳鶯和余秀麗,1989)。
三、以華語特性為基礎建立的語意、語用及句法檢核表:0-3歲嬰幼兒華語語意發展檢核表(鄭詠嘉,2005)、零至三歲嬰幼兒華語語用發展檢核表(曾怡瑄,2005)及0~3歲嬰幼兒華語句法發展檢核表(盧台如,2006)。
貳、國外常見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相關評量工具概覽
近十年出版相關語言評量測驗有1.Comprehension Test of Developmental Abilities(Ammer, & Bang, 2000)、2.Test of Early Language Development(Hresko, Reid, Hammill, 1999)、3.Receptive-Expressive Emergent Language Test(簡稱REEL-3)(Bzoch, League, & Brown, 2003)、4.The Rossetti Infant-Toddler Language Scale(Rossetti, 1990)、5.Early Language Milestone Scale, 2nd edition(Coplan, 1993), 6.Preschool Language Assessment Instrument,2nd edition(Blank, Rose, & Berlin, 2003)、7.Sequenced Inventory of 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Revised Edition,簡稱SICD (Hedrick, Prather, & Tobin, 2002)、8.Birth to Three Assessment and Intervention System)second edition,簡稱BTAIS-2 (Ammer, & Bangs, 2000)、9.Communication and Symbolic Behavior Scales Developmental Profile,簡稱CSBS DP (Wetherby, & Prizant, 2002)。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研究流程分為四個階段,依序為:準備階段、編擬研究工具階段一、編擬研究工具階段二和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研究階段。準備階段的重點在於資料的收集與文獻探討;編擬研究工具階段一的重點則為編擬篩檢測驗試題本,編擬研究工具階段二則是試題施測、分析結果、修正試題及指導手冊、紀錄紙等研究工具之修訂完成,最後根據統計分析結果,評估建立內容效度與建構效度。

壹、研究對象
本研究是以分層隨機抽樣方式進行,樣本來源主要以台澎金馬地區0-3歲嬰幼兒為主,每四個月為一月齡組,從0-4月到33-36月組,共有9組,每組至少抽樣100位受試者,受試者以0-3歲一般典型發展之嬰幼兒為主,排除已鑑定為發展異常的孩子、聽力障礙的孩子及智能遲緩和障礙者共三類,受訪者為嬰幼兒之雙親或主要照顧者。

貳、研究工具
本篩檢測驗工具試題經過文獻探討理論,及與專家學者討論,確定初步題本的架構、項目、題數及施測指導手冊、紀錄紙並建立題本之專家效度。試題共有50題,試題的分佈與安排,是依照嬰幼兒發展里程順序與文獻理論為主的編製方式,以每四個月為一個組距,共有9組題組,題目主要以接收性語言和表達性語言為主要領域,試題內容以語意、語用、語法和音韻四項指標為主,試題編製階段分為第一次預試階段和第二次預試階段,第一次預試階段包含了預試題目的編選與施測方式的決定;第二次預試則是增加受訪人數,且根據第一次預試結果分析,刪掉鑑別度低或題意過難或過易的題目,選擇具高度內部一致性與難易適中的試題,選題的標準為(1)每題通過百分比約為75%所屬的年齡組(2)每題與總分間的鑑別度數值(點二系列相關係數)>.50以上者(3)試題難易之編排順序依照通過率百分比由高至低排列,經增加或刪減修正結果,測驗試題最後修正為50題。

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壹、經隨機取樣獲得的9個年齡組的資料大致結果是:(1)男女性別比例相當(各佔約半數)(2)母親年齡平均在31至40歲之間、父親年齡平均在31歲至40歲之間(3)母親教育程度最多為「大專(學)畢業」,「高中職以下」其次;父親教育程度分配情形和母親類似(4)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職業類別以「高級專業或行政人員」最多,佔所有樣本百分之四十三,其次以「專業或中及行政人員」佔所樣本百分之三十。(5)家中主要使用的語言主要以「國語+台語」最多數,「國語」為其次。(6)父母親其中一方或雙方為外國國籍有42名嬰幼兒。

貳、研究結果分析如下:
(一)假設2-1:「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隨年齡增長而增加。驗證結果:得到支持。
(二)假設2-2:發展遲緩嬰幼兒與發展正常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得到支持。
(三)假設2-3:不同性別(男、女)之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四)假設2-4:居住在不同地區(台澎金馬地區)之0-3歲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五)假設2-5:0-3歲嬰幼兒父母親不同的教育程度與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六)假設2-6:家中主要經濟來源者不同的職業類別(無/非技術人員、技術性工人、半專業或一般行政人員、專業或中級行政人員以及高級專業或行政人員)與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七)假設2-7:0-3歲嬰幼兒家中不同的主要使用語言(國語、台語、客語、國語+台語、國語+客語、其他)與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八)假設2-8:雙親其中一方為外國國籍與雙親均為本國籍之0-3歲嬰幼兒在「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之測驗得分表現達顯著差異。驗證結果:研究假設未得到支持。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統計分析結果均達滿意程度,同時亦具備良好效度,但研究結果分析發現,本研究之樣本性質為影響本研究的限制條件,其內容簡述如下:
壹、本篩檢測驗之預試階段樣本來源大都為立意取樣,因此樣本之普遍性與客觀性較為受限。
貳、在正式施測階段,受訪個案之主要照顧者職業類別大都是以高級專業人員佔多數(43%),其次為專業或中級人員(30%),對於社會上各個階層的社經地位者未能完全普遍採樣,導致樣本缺乏代表性,同時亦有可能影響樣本之外在效度客觀性。
參、本研究之樣本人數雖按照人口比例決定抽樣人數,但此次收集的外島樣本人數,大都偏向幼小年齡(0-12個月),因此,整體得分偏低,倘若以此地區之嬰幼兒與台澎金馬其他地區之嬰幼兒相比,僅能就同年齡組之嬰幼兒做統計分析比較,但是外島地區之13-36個月的嬰幼兒則無法得到滿意的分析結果。

第二節 研究建議
壹、測驗的使用
本研究自編之篩檢測驗所收集樣本,大都是偏向高社經地位家庭之嬰幼兒,故對低社經地位家庭或隔代教養之嬰幼兒施測,宜特別小心謹慎解釋結果之說明。
貳、測驗內容
一、本篩檢測驗是以訪談嬰幼兒主要照顧者之方式,許多文獻曾提出雙親報告的資料可能有高估孩子能力表現的可能,若要更求謹慎與小心,宜再增加直接觀察嬰幼兒等直接行為觀察之資料的獲取。
二、溝通及語言能力狀況宜從更多更廣面向去探討,如:音韻、語意、語法、語用或甚至心理層面。如:孩子的語彙量多寡可能會影響他的語法技巧,本篩檢測驗主要作為嬰幼兒語言及溝通能力之初步篩檢與評估,倘若訪談完個案後,發現疑似為語言發展遲緩個案,建議個案宜再進一步詳加做語言評估,或結合行為觀察或其他測驗,以期為個案設定早期療育目標並及早介入。
參、適用對象
本篩檢測驗亦適合身心障礙之特殊幼童,尤其是全面性發展遲緩或語言發展遲之智能障礙幼童,教師或家長可藉由此篩檢測驗,初步知道幼兒目前之語言或溝通發展狀況,並進ㄧ步針對幼兒的弱勢部分,設定幼兒的學習目標與預後情況結果分析。
肆、未來的研究
一、由於0-12月之嬰幼兒仍處於啞啞學語階段(babbling),因此,若受試者是屬於0-12個月年齡階段之嬰幼兒,可在其篩檢測驗結果之音韻區辨與音韻表達能力上多做補充敘述其目前的音韻發展能力。
二、本篩檢測驗之受訪者共1,236名,研究團隊以此人數建立「0-3歲華語嬰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之常模,未來常模的更新宜增加各地受訪者人數,以增進樣本適切與客觀之特性。
三、未來可延伸至3-7歲之幼兒溝通及語言發展篩檢測驗,為疑似溝通及語言發展遲緩之幼童擬定學習目標與教學介入。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王天苗、林世華、林麗英、鄒國蘇、廖華芳、蘇建文(2000)。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台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王天苗、蘇建文、廖華芳、林麗英、鄒國蘇、林世華(1998)。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之編製報告。中國測驗學會測驗年刊,45(1),19-46。
王天苗(2005)。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之預測效度研究。特殊教育研究學刊,29,1-24。
王珮玲(2006)。幼兒發展評量與輔導。台北市:心理。
內政部(2006)。「內政部九十五年第四十七週內政統計通報」【公告】。台北市:內政部。民96年1月5日,取自http://www.moi.gov.tw/stat
內政部(2007)。戶政司96年6月編製之「民國95年重要人口指標」【公告】。台北市:內政部。民96年6月2日,取自http://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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