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十六屆 女子監獄托育活動與親子活動初探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女子監獄托育活動與親子活動初探

An Exploration of Child-care and Mother-Child Activities in Women’s Prison

田佳靈1*、楊舒景2、林郁宜3

Chia-Ling Tien1*, Su ChingYang2, Yu- Yi Lin3

1,2,3長庚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1,2,3Department of Child Care and Education, Chang Gu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研究背景與目的:在台灣,女收容人是監獄人數成長最快速的一個族群。近年來在政府重視和推動攜子入監政策之下,攜子入監的比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可惜的是,在實務和研究上,這些在獄中成長的幼兒其學習和發展仍是極少被關注的,親子活動的有效性也極少被探討。有鑑於幼兒早期發展的重要性和獄所環境的特殊性和限制,我們希望能藉著了解女受刑人對親子活動需求和獄所環境,發展適合攜子入監托育和親子活動之服務模式。

方法:本研究採行動研究法,研究場域於中北部一所女子矯正機關,研究對象為13對受刑人及其攜入照顧的年幼子女。研究者與其團隊於該女監所辦理的2小時親職課程時,提供四次1.5小時托育活動和30分鐘親子團體活動及三次2小時親子團體活動課程。研究者除了事先規劃活動內容,並於第一次活動以問卷和討論方式了解女受刑人對親子活動的期待後,於第二次活動執行發展篩檢,並根據活動過程中參與者的反應做討論、省思和調整活動。研究者嘗試在七次活動中歸納出針對女受刑人教養需求和獄中環境,比較可行之托育和親子活動服務模式。

結果:

本研究發現女受刑人對親子活動的需求多在了解和協助孩子的發展。因環境缺乏適當的刺激,幼兒在動作和語言發展的表現較一般同儕弱。媽媽們在親子體能或律動活動上需要較多的鼓勵以提高參與度。

歸納出較適合女受刑人親子團體活動的服務模式如下:

  1. 因該獄中的13位嬰幼兒與其母親極少有分離的機會,為了減少嬰幼兒的分離焦慮和對母親上課的干擾,親職課程提供的托育活動不宜將嬰幼兒直接抽離母親、帶大組團體活動,而以在母親上課現場旁提供個別化或小組活動較佳。
  2. 親子活動對象宜分齡為一歲以下嬰兒組和幼兒組,才能提供符合發展需求的親子活動。
  3. 有關教材或教具安排和活動內容設計,宜事先了解獄所的規定並與相關人員溝通,取得共識,尤其是要顧慮安全性,並考慮生活化和便利性,以利親子在獄中進行活動。
  4. 親子活動內容的設計宜儘量多元化兼顧不同發展層面,並提供機會、鼓勵親子互動,提升母親觀察嬰幼兒行為和正向互動的能力。
  5. 活動前宜先了解母親之需求和親職壓力情形及掌握嬰幼兒發展現況,在活動過程中可提供協助或個別化方式介入和支持,並提供早期療育的資訊和資源。

結論:了解女受刑人個別需求、嬰幼兒特質和環境特質,調整活動,才能發展符合需求導向的攜子入監之親子活動或托育活動。

 

關鍵字:攜子入監、親子活動、托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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