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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The Interdisciplinary Approach for Child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A Case Report 梁忠詔 Chung-Chao Liang 張乃悅 Nai-Yueh Chang 劉盈綺Ying-Chi (Liu 單秀蘭 Hsiu-Lan Shan 吳佩樺 Pei-Hua Wu 慈濟兒童發展復健中心 Tzuchi Pediatric Rehabilitation Center
目的: 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對孩子的發展及家庭是非常重要的,專業間互動的方式會依個案需求及所適合之療育而有不同的服務,可分為:多專業、專業間及跨專業團隊,本中心採專業間及跨專業這兩種服務模式提供療育 我們以發展遲緩兒童之個案,用專業間合作五年之流程及個案進步狀況做報告,提供專業人員合作之參考。 內容: 慈濟兒復中心是一結合各專業包括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心理治療師、特教老師等一起工作之中心。此個案在2歲(86-7月)由心理治療師以 Bayley infant scale 診斷為發展遲緩,MDI<50發展年齡約16個月大,PDI<50 發展年齡約在 11個月大,診斷後即安排物理及語言治療,86-8月接案後1個月開第一次個案討論會,由直接介入之治療師以錄影帶及書面評估資料對全中心治療師報告,透過討論治療師了解個案的發展、家庭狀況及其治療目標,並提供相關建議。 持續治療過程中於86-8、89-7月分別2次個案討論會,以了解個案治療及進步狀況並討論其教育安置問題,此階段個案能獨立上下樓梯,能自己大小便也能以3-6字句子表達,因此個案進入普通幼稚園,各治療師與家長討論後,暫停治療並在3個月後追蹤,追蹤後仍持續語言治療而暫停物理治療,之後又因學校及家長反應孩子書寫能力差,經評估而增加職能治療。 90-3月個案5歲4個月第4次個案討論,討論個案各項發展、入學安置及家長期待等問題,經討論因個案跳躍等能力仍有問題,故增加了物理治療及安排第2次智力評估以作為入學參考之資料。 90-4月智力評估個案PIQ=86 (正常範圍但在中下程度) VIQ=66(輕度智能遲緩),經討論個案教育安置以個案住家附近及有附設資源班之學校,此時療育目標以讓個案適應學校為主,90-9月個案入學,到目前為止個案適應尚可,持續透過家長了解個案在校情形並與學校溝通中。 結論: 合作模式會依個案及家庭需求不同而不同,專業間合作需要團隊對各專業有基本之認識及瞭解轉介原則,因此能發現個案的需要及知道如何轉介,同時不斷討論包括正式及非正式的療育會議,以充分瞭解個案及家庭需求及知道如何分工合作,當個案入學前作準備時,應將治療目標轉換為適應學校生活及術科之學習如抄寫能力、同儕互動等,不再強調個案發展里程碑達成與否。團隊工作需要一群人持續共同工作,彼此充份相互教學及溝通,更重要要能互相尊重,早期療育是需要團隊一起協助孩子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