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二屆 探討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對復健治療的了解和滿意情況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Parents' understanding and satisfaction of rehabilitation for thei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王慧儀 Wang Wai-Yi   高雄醫學院 復健系 School of Rehabilitation Medicine, Kaohsiung Medical University, Kaohsiung City




目的
本篇的研究目的為調查分析家長對其發展遲緩孩子接受復健治療的了解及滿意情況,並分析此兩者間的相關性;以及探討不同年齡層及教育程度的家長,是否對其孩子所接受治療的了解及滿意情況有所差異。

 

內容
本篇的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的方式。研究對象為年齡介於零至12歲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按研究的需要設計問卷,經修正定稿後的問卷,由家長填答以下內容:(1)人口學基本資料;(2)勾選遲緩孩子接受復健的情況;(3)針對復健治療的了解和參予、及對治療滿意情況的肯定性敘述題目中,對Likert-type 4點評分作勾選,1分為非常不同意,4分非常同意。資料的收集由民國88年4月至同年的10月,回收104份有效問卷,問卷回收自各個地區的百分比數為台灣北部15.4%,中部9.6%,南部58.7%,東部16.3%。參予填答問卷的男、女性家長分別有13及91位,平均年齡為34.8±5.1歲(23.0-56.0);具大專以上教育程度的家長有33位、高中程度者55位、國中或國小程度者16位。其發展遲緩孩子的平均年齡為5.06±2.33歲(0.75-12.0)。

參予問卷填寫期間,有接受物理治療的患童佔73.1%、接受職能治療佔52.9%、語言治療24%、音樂治療8.7%。問卷中25題原始題目經統計學因素分析後萃取得3個「因素」,分別命名為「對治療的了解」、「醫病雙方互動」及「對治療的滿意」。

三個因素的皮爾遜相關係數分析結果顯示「對治療的了解」與「對治療的滿意」間成正相關(p<0.001),表示較了解治療情況的家長, 同時其對復健治療的滿意度也較高。此外,「醫病雙方互動」與「對治療的滿意」也有明顯相關(p<0.05),顯示表達有較佳醫病互動情況的家長,同時也反應對治療的品質有較高滿意度。針對家長中不同的年齡組別及教育程度,經單變項變異數分析,結果為年齡組別為40 齡歲以上者,其「對治療的了解」的因素分數(factor score)大於30-40歲組別及20-30歲組別,顯示40歲以上組別的家長,對治療的了解較佳於40歲以下的家長(p<0.05)。此外結果也顯示具大專以上教育程度的家長,「對治療的了解」較佳於高中組及國中小組別的家長。而針對「醫病雙方互動」及「對治療的了解」兩因素分數,在不同年齡組別及教育程度組別間,並無顯著的差異。


結論
從以上結果,雖然無法看出各因素間的因果關係,但復健專業人員加強及促進家長對復健治療的了解與參予,建立治療人員與家屬的溝通習慣及溝通方式,應能提升家長對其發展遲緩孩子接受復健治療的滿意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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