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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沈慶盈 實踐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副教授 孫宛玉 研究助理 A Study of the Transition Services in the Kindergarten and the Elementary Schools in Taipei Ching-ying Shen, Associate professor Shih chien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Social Work Wan-yu Sun, Research assistant
一、 前言 目 前台北市針對零至六歲的身心障礙與發展遲緩兒童建立早期療育服務體系,當這些兒童屆齡學齡期而進入小學時,就需從早療系統結案。但是台北市早療體系的個案 管理人員反應,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進到小學後,就沒有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提供服務,造成家長無法獲得其它專業的協助(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民89), 使得案家持續與個管中心人員商量兒童在學校所遭遇的問題而無法結案(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民89)。此外,為了幫助特殊教育學生適應新環境,有必要提 供轉銜服務,以便將累積的檔案資料移交給學校單位。林宏熾(民86)認為學齡階段(6-15歲)的轉銜服務包含治療、教育、社會福利及安置等,需有跨機構 與部會的協調以整合相關事宜。然而國內目前並無轉銜規劃與生涯教育的相關規定,且各執行單位堅守本位主義,使得轉銜服務的品質較差(林宏熾,民87)。雖 然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於八十九年度規劃個案管理服務,以針對即將入學的身心障礙學生安排小學轉銜計畫,進行資源的協調與整合,協助個案獲得最適切的教育環 境,並提供案家支持性服務(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民89)。但是有的學校對學校個案管理體系該如何轉案的操作過程仍十分模糊,造成已經開學了卻仍未召 開轉銜會議,可見轉銜服務體系仍未就緒,學校在配合上亦有待努力(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民89)。因此,本研究的動機是要瞭解台北市目前學齡前至小學階 段的轉銜服務規劃與運作狀況,以促進不同服務單位及行政作業的統籌協調,提高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時期的服務品質。 針對上述討論,本研究的主要目的為透過文獻探討及問卷調查來探討目前幼稚園與國民小學間的轉銜規劃、運作方式與遭遇困境,並分析幼稚園到小學階段的轉銜服務是否符合身心障礙學生的需求,期能提昇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教育與服務品質。
二、文獻探討 身心障礙學生進入一般的環境時,很容易因為其表現不同而被貼上標籤,因此需要提供其特別的轉銜服務,以助其適應新的環境。早期療育階段的轉銜 (transition)是指學齡前至幼稚教育或小學階段的轉銜服務(林宏熾,民85),其目的在促進個別化家庭服務計畫(IFSP)與個別化教育方案 (IEP)的銜接。林宏熾(民86)認為學齡階段(6-15歲)的轉銜服務規劃應由教育單位與社政單位負責,規劃的重點則應以身心障礙學生及其家庭為對 象,內容包括:「(1)客觀合理的入學鑑定;(2)個別合宜的教育安置;(3)多樣平實的生涯試探;(4)家庭服務與親職教育;(5)轉銜教育與服務的提 供;(6)個別化教育方案與個別化轉銜方案的發展(p.9)」。Rosenkoetter和Shotts (1992)則指出成功轉銜的關鍵為:(1)需要事先計畫;(2)機構和不同層次的服務提供者、父母、老師和所有的專業人員間要有良好的溝通,並能彼此坦 誠分享資料;(3)父母應負起有關孩子需求的責任;(4)尋找最少限制環境,並幫助孩子作準備,以使其充分發揮功能;(5)評估父母與小組成員的意見、孩 子的資料與經費的支出;及(6)減少轉銜過程中重複性的評量(引自陳姿蓉,民86)。 台北市轉銜服務的對象為年滿五歲,已屆入學年齡之發展遲緩兒童。服務內容則包含瞭解家長對小孩入學之安排,協助家長辦理緩讀手續,安排評估鑑定,媒合小學 教育資源,召開療育會議,安排入學評估,確認就學班級,辦理入學報到及進行入學追蹤與訪視(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民89)。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民89)整理個管員的意見,指出目前台北市小學轉銜服務所遭遇的問題有下列幾項:(1)家長心理調適不良,無法面對孩子的問題,因此對孩子過渡保護; (2)家長對障礙的的認知不足,對孩子的能力過於高估或低估,或不希望孩子被標籤而堅持小孩在普通班就讀,影響小孩的學習意願與機會;(3)家長較相信醫 療人員,而醫療單位往往建議緩讀,但因醫療人員對於教育政策與資源不熟悉,往往造成家長無所適從;(4)家長對於小學的安置型態與教育資源不瞭解,且對鑑 安輔功能與教學品質不具信心;(5)家長與老師對彼此的期待與要求可能過高,加上互動經驗不足,導致合作關係不佳,影響孩子的學習;(6)目前缺乏政府主 管機關介入,未建立正式的單一窗口處理轉銜個案資料,而且並無轉介服務系統,造成服務斷層。
三、研究方法 本 研究之母群體為台北市市立幼稚園與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的家長、教師與相關專業人員。為了瞭解目前幼稚園與國民小學的轉銜服務的運作狀況,研究者調查台北 市48所幼稚園(每所5份問卷)與國民小學(每所13份問卷)的行政人員、教師與特殊學生之家長。回收的387份問卷中,有40份是由幼稚園園長或國小特 教組長填寫,201份由教師或特教老師填寫,146份由安置於融合班的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填寫,回收率為89.58%。 在研究工具方面,根據文獻分析及本身在早期療育服務體系與個案管理研究的經驗編寫問卷題目。問卷的內容主要有背景資料、學生的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需求、學校提供資源與轉銜服務項目及實施的困難與問題等。
四、研究結果 在 行政人員方面,只有4所(10%)學校(國小與幼稚園各2所)表示其從未接到任何單位移轉來的特殊學生資料,亦有3所(7.5%)學校表示不會將特殊學生 的資料移轉給新學校,可見已有90%以上的國小與幼稚園會進行特殊學生資料的交換。至於特殊學生資料的移轉,國小階段有72.7%是由行政人員負責辦 理,13.6%由特教老師負責,移交的對象亦是以移交給新學校的行政人員為主(佔85.7%)。幼稚園階段則有42.9%是由級任老師負責辦 理,28.6%由行政人員負責,21.4%由特教老師負責;移交的對象亦很分散,主要包括特殊教育資源中心(35.7%),新學校的行政人員 (35.7%)及學生的新級任老師(35.7%)。以上結果顯示國小的轉銜主要是透過行政系統運作,幼稚園的轉銜則較分散,各校並沒有相同的運作流程。進 一步詢問受訪的行政人員對於幼小轉銜該由哪個單位負責執行的看法,結果眾說紛紜,較多人選的項目依序為特教資源中心(27.5%)與教育局(25%),不 過比例皆不高,可見仍沒有一致的看法。 家長的調查資料顯示,學童被診斷出發展遲緩或障礙的平均年齡為4.4歲,在三歲(含)以前被發現的只佔39.6%。學童的主要照顧者為媽媽 (47.3%),另有43.2%的受訪者未填主要照顧者資料。家長最希望學校提供的轉銜服務則為幫學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及興趣(76.9%),幫學生和家 人、朋友建立良好的關係(60.3%),定期評量學生的障礙問題(58.7%)及協助父母了解學生的學習狀況(58.7%)。而學校提供給學生及其家庭的 轉銜相關服務主要有幫助學生和家人、朋友建立良好關係(82.5%),幫父母接納與支持障礙子女(67.5%)、幫父母了解本身對障礙子女發展的重要影響 (67.5%)、定期評量學生的障礙問題(60%)及幫學生瞭解自己的能力與興趣(57.5%)。兩者間的一致性顯示彼此供需的配合似乎不錯,不過教育單 位似乎並未與家長建立良好的互動,因大部份(97.5%)的行政人員表示學校會為特殊學生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但只有32.3%的家長知道其小孩訂有個別 化教育計畫。此外,只有20%的學校會為學童訂定轉銜服務計畫,可能顯示目前教育單位所提供的轉銜服務是針對所有小孩的需求,並未注意到特殊學童的需要。 此外,在教導特殊兒童的過程,最多家長所遭遇的問題為不知哪裡可獲得資源或協助(62%)、尋求各種資源時,必須辛苦奔波各地(46.3%)、本身缺乏教 養特殊孩子的技巧(46.3%)及花很多時間照顧特殊孩子而難以兼顧自己需求(40.5%)。行政人員最常遭遇的問題或困難為專業人員可提供的時間不足 (48.7%)、學校或教師缺乏全面性的生涯轉銜觀念而不知該提供哪些服務(46.2%)、老師不知如何寫個別化教學計劃或轉銜計畫(33.3%)及學校 或教師不熟悉特殊教育相關資源或服務內容(33.3%)。而教師認為最常遭遇的問題或困難則為專業人員可提供的時間不足(47.7%)、老師不知如何寫個 別化教學計劃或轉銜計畫(42.1%)、家長的參與不足(41%)、缺乏適當的專業人員(39%)、學校或教師不熟悉特殊教育相關資源或服務內容 (35.4%)及學校或教師缺乏全面性的生涯轉銜觀念而不知該提供哪些服務(30.3%)。可見目前學校與教師很少能夠針對家長所遭遇之困難提供協助,因 其亦遭遇到部分與家長相同的困難,以上結果可能顯示教育單位與社政及醫療單位的配合度不足。
五、結論與建議 (一)結論 1. 發展遲緩或障礙兒童在三歲前被發現的比例只有約40%,顯示目前的早期療育通報系統仍有努力空間。 2. 有90%的幼稚園或國小會移交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資料到新的學校,且家長所需要的轉銜服務內容與學校所提供的轉銜服務有很高的一致性,顯示轉銜服務已漸受重視且有良好的起步。 3. 有80%的學校仍未針對特殊學生的個別需求擬定轉銜服務計畫,且對於幼小轉銜該由哪個單位負責執行亦沒有一致的看法。由此可推測目前轉銜工作尚在發展階段,尚未建構完善的轉銜運作模式,也就不易釐清轉銜服務的績效責任。 4. 從只有32%的家長知道其小孩訂有個別化教育計畫,且學校與家長遭遇類似的問題來看,教育單位與家長、社政及醫療單位的互動似乎不足,整合程度不佳。
(二)建議 1. 台北市早期療育綜合服務中心應繼續及加強進行早期療育觀念的宣導與通報人員的訓練,以使發展遲緩或障礙兒童能儘早得到服務。 2. 建立轉銜服務模式,釐清教育局、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家長的工作內容與責任,加強宣導與評鑑,並提升教師撰寫轉銜計畫與提供轉銜服務的能力,以使轉銜工作盡快上軌道。 3. 教育局應加強與社政及醫療單位的合作關係,學校亦應加強與家長的溝通,以建構一個完整的身心障礙服務網絡。
參考文獻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民89)台北市八十九年度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個案管理服務成果報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民89)八十九年度台北市早期療育個案管理服務成果報告。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林宏熾(民85)身心障礙者全方位的社會福利:無接縫式的生涯轉銜與規劃。社會福利,127,14-19。 林宏熾(民86)身心障礙者的終生轉銜與生涯規劃。特殊教育季刊,64,5-11頁。 林宏熾(民87)從美國1990年代身心障礙者相關法案談我國身心障礙者之轉銜服務與生涯規劃。社會福利,134,24-35。 陳姿蓉(民86)淺談學前特殊兒童轉銜計畫。特教園丁,12(4),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