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三屆 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在地評估服務實施成效之探討-以彰化縣大城鄉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Reach-out Project of Chang-Hua Christian Hospital Conjoint Assessment Center for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 Experience of Dae-Cheng County Village
黃碗婷、*趙可屏、**趙文崇、蘇宜平、*楊靖嵐、張明偉、*許君翎、*梁淳惠、*劉子頎
Wan-Ting Huang, Ke-Ping Chao, Wun-Tsong Chaou, Yi-Ping Su, Ching-Lan Yang, Ming-Wei Chang, Chun-Ling Hsu, Chun-Hui Liang, Tzu-Chi Liu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
Chang-Hua Christian Hospital
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 *兒童發展中心 **兒科部


 

緣由
彰化基督教醫院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自民國八十八年九月開診以來,服務疑似發展遲緩的兒童已逾千人,七成以上來自彰化縣,其餘還有台中縣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等地的個案。

根據本中心病歷資料統計,彰化縣民國八十九年、九十年累積評估人數僅佔全縣六歲以下人口之0.57%,低於兒童局所統計,各縣市通報率1%(內政部兒童局,民89),更與世界衛生組織推估發展遲緩兒童的比率6%相去甚遠。在彰化縣的二十六個鄉鎮中,又以大城鄉為最低,僅0.05%的六歲以下兒童接受過評估。

目的
為實際了解遲緩兒童的出現率,本中心選定以大城鄉為對象,由專業團隊實際篩檢與評估。希望藉此得知當地兒童發展狀況的真實面貌,宣導早期療育觀念,鼓勵家長主動發現兒童發展問題與接受評估,同時,探討遲緩兒童沒有到評估中心接受評估的原因。

方法
透過當地衛生所公衛護士的協助,本中心在大城鄉進行四次,每次二至三小時的評估工作。整個評估團隊包括:小兒神經科、復健科、兒童心智科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等專業人員。評估流程為心理師先行初步篩檢,再由醫師進行確認評估,護理師及社工師則於評估後給予衛教、相關醫療單位和各項早期療育資源訊息。

結果
根據彰化縣政府主計處的資料及當地衛生所公衛護士例行追蹤工作得知,實際居住大城鄉的六歲以下兒童約1080人。此次在地評估活動,共服務339人,其中有74位事先已完成初篩量表的填寫,經心理師判讀未有發展遲緩跡象,故未予複檢。實際接受醫師評估服務的兒童有265人,結果54位兒童有發展遲緩的現象,約為總服務人數之16%,佔六歲以下現住大城鄉人數的5%。由此可見,以往前來評估中心接受評估的人數確實低於實際有遲緩現象的人數。

針對有遲緩現象的54名兒童,訪問其家長在篩檢之前對於兒童發展狀況的了解程度及處理方式。結果以下列兩種情形居多:1.未曾發現孩子有遲緩現象(26%);2.雖有發現遲緩,但認為孩子長大就會好(26%)。顯示半數的家長對於兒童發展遲緩的觀念並不正確,而導致有遲緩現象的兒童未能及時受到積極的處理。

大城鄉兒童多由祖父母照顧,不方便帶兒童到彰化市就診,為避免遲緩兒童就此流失,建議可就近在彰基二林分院,同樣由評估中心負責醫師看診,進行各項檢查、評估與治療,若個案情況需要,再行安排到本院聯合會診。

截至八月底,已有4名遲緩兒童到聯合評估中心就診,11名就近到二林分院就醫。

討論 針對發展遲緩兒童評估中心在地評估服務,以此次在彰化縣大城鄉的經驗,提出下列幾點予以討論:
1. 「發展遲緩」認知不足:針對家長對兒童發展問題的理解與處理方式,普遍呈現缺乏「發展遲緩」概念的問題,值得主事單位重視。

2. 成本問題:依據本中心於民國九十年底所作之成本分析,每名發展遲緩兒童評估成本至少需要3647元(不含生理檢查),而評估團隊以類似聯合評估中心門診模式免費在第一線進行篩檢與評估,再加上交通費等支出,成本問題值得深究。

3. 在地評估難以普及所有鄉鎮:在地評估在人力與時間上所費不貲,且為顧及原有評估中心業務的正常運作,無法在所有地區皆提供同樣的在地評估服務,因此應以醫療資源與早療觀念較缺乏,通報率與接受評估人數最少的區域為優先考量。

4. 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角色的釐清與銜接:通報轉介中心為各縣市受理通報的主要窗口(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民89年)。但因評估中心為醫療單位,是民眾較易接觸到的地方,於是聯合評估中心轉而變成發現遲緩兒童的第一線。然而如此一來,評估中心與通報轉介中心角色功能勢必有所重疊,通報轉介工作該由社政或衛政主導,將是另一個有待破除的迷思。

結論
聯合評估中心團隊下鄉在地評估的活動,能實際了解當地兒童的發展情況,找出可能有發展遲緩的兒童提出建議,並針對各鄉鎮人口結構,生活文化的不同,配合其他的宣導方式將早期療育的概念,以面對面的方式傳達給家長。
透過與當地衛生所的合作,可使第一線公衛護士了解聯合評估中心的評估模式,藉此交流發展篩檢與早期療育業務推行的心得,建立後續的合作關係,強化第一線通報系統的功能。

因此,發展遲緩兒童聯合評估中心在衡量成本的前提下,針對醫療資源貧乏的鄉鎮,選擇定點進行在地的評估服務,將有助於早期療育業務之推展與落實。

參考文獻:
1. 內政部兒童局(民89年12月),八十九年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訪視報告資料彙整表,台閩地區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中心暨聯合評估中心訪視成果座談會大會手冊,頁二~十二,台北,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2. 內政部兒童局(民89年2月),國內早期療育服務,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工作手冊,頁六~二十五,台北,財團法人中華民國發展遲緩兒童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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