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四屆 台中縣實施融合教育現況之探討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A Survey Study on the Inclusion Education Systems  in Taichung County

作者:蘇慧菁、賴柏含、江艾倫、張喬雯
中台醫護技術學院幼保系
Hui-Ching Su*, Bo-Hung Lai, Ellen Chiang, Chiao-Wen Chang
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
Chung-Tai Institute of Health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ichung, Taiwan


 

摘要
融合教育安置是特殊教育發展的潮流,對身心障礙的幼兒尤其重要,台中縣實施融合教育,一步一腳印、辛苦經營至今已達五年之久(自民國87年至民國91年),為了瞭解台中縣實施融合教育之現況,並從中學習其經驗,本研究乃由園長、教師、家長三個方面,去探討他們對融合教育的認識、實施的現況、遭遇到的困難、以及解決之道。本研究採問卷的方式進行調查,並做敘述性統計分析整理。

由分析結果得知,發現在認知方面,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比未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對融合教育的認識比較多;老師希望獲得的協助管道,則以『尋求園所內相關專業人員的協助』為最高,『尋找社會資源』次之。在輔導特殊兒社會情緒行為的調整上,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老師以使用『鼓勵其他同學主動協助特殊幼兒』的方式最多;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在物理環境上,會特別注意施行『座位上適當的調整』;較常使用『同儕間的力量』,使整個教學環境達到最佳的狀態。除了同儕之外,還特別重視提供特殊幼兒『多重感官』刺激及『教導生活自理能力』的教學。

建議方面,不管有實施融合教育還是未實施的園所及教師對於在融合教育的認知上還稍嫌不足,本研究提出具體可行的方法,希望能提供這些園所實施融合教育時的參考。政府政策方面,本研究亦指出支持性的服務和早期療育專業團隊的巡迴及至園所提供諮詢,及個別化家庭服務,是成功地實施融合教育不可或缺的因素。

關鍵字:融合教育、早期療育


壹、緒 論

第一節 前言
融合教育雖然在特教學界被極力倡導,基層教師卻興趣缺缺,甚至備感壓力。他們質疑融合教育的理念是否適合國內?目前台灣的環境是否已準備好施行融合教育?所以如何輔導基層教師,瞭解並實施學前融合教育,則是政府必須積極正視的課題。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針對台中縣幼兒園所已實施融合教育的現況,所遇之困境、對融合教育的看法及實際實施的情形,進行研究。


第三節 研究問題
1.園所及老師對融合教育的看法如何?
2.園所實施融合教育的情況如何?
3..哪些因素影響融合教育的實施?
4.實施融合教育時最感到困難之處為何?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礙於時間及研究經費,本研究之研究對象,僅以台中縣有意願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進行隨機抽樣,以六家托兒所的現況為代表;未來若能進一步將研究範圍擴充樣本數,探討不同地區,及其互相比較,相信更能獲得客觀且更具代表性的研究結果。


貳、文獻探討
第一節 融合教育的發展
一、融合教育之定義
所謂「融合」依照教育部民國84年發行之「中華名國身心障礙教育報告書」中指出,是將身心障礙學生由特定的機構進入所生活的社區中,由特殊學校轉至普通學校,從特殊班進入到普通班,也就是強調回歸主流和正常化(王木榮,民89年)。

二、設立融合教育園所應有的準備
Bricker(1995)提及成功的融合教育必須具備正向的態度、課程的調整、資源的運用三個條件;就幼兒園中教師、幼兒、行政人員三種不同角色,在態度、課程、資源等方面應有的準備。


第二節 園所實施融合教育之現況
一、融合教育的實施現況
1.小組模式(team model ):指特殊教師與普通教師一起進行教學。
2.協同教學諮詢模式(co-teaching consultant model):特殊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執行抽離式的教學方案,但在每週中的某些時段,安排特殊兒童進入普通班級中進行協同教學。
3.平行教學模式(parallel-teaching model):特殊教師在普通班級中的某一區對一組同學進行教學。
4.協同教學模式(co-teaching model):特殊教師與一位或多位普通教師組成教學小組,共同負起教室中所有學生的教育責任。
5.資源教師模式(methods and resource teacher model):特殊教師的主要工作是執行抽離式的方案,但同時提供普通教師有關障礙學生在教學與輔導上的諮詢服務。
6.多元教學(multi-instruction):採用不同類型的學習、教學方法、學習活動、評量方法,接受學生以不同的方式展現其學習成果。
7.合作學習(cooperative learning):採用異質性分組,並強調小組合作。
8.活動本位學習(activity-based learning):強調在生活情境中的學習機會和實際工作成果,不僅應參與班級活動,也鼓勵學生參加社區活動
9.精熟學習和成果本位教學(mastery learning and outcomes based education):給予足夠的機會讓學生精熟教學內容,同繩也重視再學習、在教學,並配合學生的學習特質,
10.科技應用(technology):採用電腦輔助教學以配合學生個別的學習過程,如;閱讀機、盲用電腦打字機等(王木榮 民89年,王淑霞撰 民90年)。


第三節 園所實施融合教育所遭遇之困難及解決之道
一、園所遭遇的困難:
1、特殊教育專業知識的不足,只能被動式的參與回歸教育。
2、特殊教育實務經驗的缺乏,造成老師不知所措的困境。
3、個案背景資料的缺乏,無法了解特殊兒童的需求以致於能給予的協助甚少。
4、回歸陪讀的老師不固定,造成溝通上的短路。
5、回歸的幼兒沒有長期的定期回歸,學習成效大打折扣。
6、受限於人事不足,部分情況較佳的幼兒無法增加回歸次數。
7、部分父母無法參加幼兒回歸的服務,及回歸後的討論,對回歸幼兒的學習所知甚少。
8、參與陪讀的父母礙於專業知識的不足,而造成教學上的困擾。
9、回歸初期,正常兒童對特殊兒童的好奇及恐懼,有時會造成生活和學習上的困擾:特殊兒童在外觀上與一般兒童有部分的差異,如肢障的孩子肢體的差異、唐寶寶臉部的表情、腦性麻痺兒童身體的不協調等,對一般兒童來說是他們經驗中所沒有,一下接觸到會讓他們不知所措。
10、部分肢體障礙兒童擺位的座椅,或輔具不足造成學習和指導上的困擾。
11、回歸幼兒不當的行為(打人、推人、無法專注四處走動、或會不會學習他們不良的行為或動作等)引起正常兒童父母的關注和憂慮。


二、如何解決:
  回歸幼兒不當的行為,造成一般兒童父母的關注,確實會成園所的困擾,針對這樣的問
題,可有以下的措施:
1、教育一般兒童了解特殊兒童的困境,引發一般兒童的同情心,進而願意幫助特殊兒童,以減少因不了解而做出不當的模仿行為。
2、老師方面要經常鼓勵特殊兒童表現優異進步的地方,讓一般兒童知道特殊兒童與他們是一樣努力,並有能力學習的。
3、讓一般兒童的父母可以看現特殊兒童有學習的能力,他們部分不當行為透過學習是可以改善的。
4、透過與特殊兒童的相處,一般兒童學習到同情心,及願意幫助人的行為,會打動一般兒童父母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情懷。(謝惠娟,民90)


參、研究方法

第一節 研究對象
隨機取樣台中縣已實施融合教育之托兒所和有意願但尚未實施之托兒所,並針對園所教師及家長,進行問卷調查。


第二節 研究方法
使用問卷調查法,對台中縣有意願實施融合教育園所進行問卷調查,問卷問題分兩類,一類是針對已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另一類是針對有意願但尚未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進行調查。


第三節 研究工具及實施程序
老師問卷30份回收26份,無效問卷為1份,回收率為86﹪;園長問卷5份,無效問卷1份,回收率為83﹪;家長問卷90份,無效問卷21份回收69份,回收率為77﹪。


第四節 資料處理方法
問卷回收後,依問卷的計分方式將老師及家長的問卷加以處理,篩選出有效的問卷資料
作統計,並利用統計套裝軟體SPSS及Excel 加以處理,作敘述統計分析。


肆、分析與討論
1、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知道回歸主流的理念乃是基於「最少限制環境」的信念,認知正確答題率為百分比15%;對於特殊兒應盡量融入社會、還有認為對於特殊兒要提供支持性的服務、及認為融合教育的實施,可建立特殊兒有獨立的生活自理能力三題中,認知百分比為9%。在沒有實施融合教育之園所,知道特殊教育所秉持是「零拒絕」的原則,認知百分比為13%;在知道普通班級可收幾位特殊兒、認為融合教育的實施,可以建立特殊兒有獨立的生活自理能力二題中,認知百分比為8%。

2、從問卷來看,目前有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實施之現況中,老師在協助幫助特殊幼兒的處理管道裡,研究者將「總是」的項目作統計分析,發現次數最高的是『尋求園所內相關專業人員的協助』,而第二高的是『尋找社會資源』例如:民間團體、學術單位,第三高的是『自己上網或找書籍資料』,由此可知大部分有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一般來說都是偏向以相關專業人員的方式來協助特殊幼兒 。

3、有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在師生比例方面,幼兒人數以15~20人居多,也就是說,這樣一來,老師才能照顧到每位幼兒,而不至於因為人數過多,忽略到其他幼兒。未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在師生比例方面,幼兒人數以20~28人居多,明顯地看出師生比例很高;這樣一來,老師將無法照顧到每位幼兒,很容易有忽略的情況出現,更遑論對特殊幼兒的個別差異服務了。 4、在協助幼兒最感到困難方面,利用問卷將困難處分成行政因素、幼兒因素、老師因素及家長因素等四大類來分析,希望能找出各大類中在協助特殊幼兒中感到最困難的因素。幼兒方面,在協助過程中老師感到最困難的是『處理幼兒的不當行為』如:打人、推人、四處走動等,次之為『特殊幼兒行為偏差』」,這些原因都會影響老師教學。行政方面,在協助過程中最感到困難的為『班級人數太多』,一個班級中的師生比率過高會造成老師們教學上的困擾及老師無法兼顧協助普通幼兒和特殊幼兒。老師方面,在協助過程中最感到困難的為『實務經驗缺乏』,其次為『專業訓練不足』,實施融合教育園所的老師較缺乏實務經驗及
專業相關知識。家長方面,在協助過程中最感到困難的為『父母陪讀造成教學上的干擾』,教學過程中父母會主動幫助幼兒以導致幼兒過度依賴父母,造成老師教學上的困擾。


伍、結論與建議
融合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如何幫助特殊兒童順利的進入正常的教育體系接受義務教育;或透過與正常兒童的接觸和相處,提供正常社會情境,給予更多元的刺激,以幫助特殊兒童有能力回歸正常的社會生活。

本研究針對回收的問卷及結果分析,對目前台中縣實施融合教育的現況做下列建議:
第一、不管實施融合教育還是未實施的園長及教師對於在融合教育的認知上還稍嫌不足,尤其是:是否提供支持性服務和實施融合教育是否可以建立特殊兒獨立生活自理能力方面的觀念必須要加強,所以縣市政府可以多提供這個主題的研習和進修的機會,讓園長及教師可以參加,以提昇他們對融合教育方面的認識及建立其正確觀念。

第二、在特殊兒社會互動方面,目前較缺乏的是與「家長互動」,建議園所多舉辦一些「家長座談會」或「父母成長團體」,以增進有特殊兒的家長和其他家長的互動及溝通。在特殊兒的教學方面,受試園所皆認為提供多元感官的刺激是非常需要的,所以若能提供相關設備如:電腦輔助教學,提供孩子們(有特殊兒和一般兒)分組討論、合作的機會,對特殊兒的幫助將很大。

第三、在受試樣本中,未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中普遍班級幼兒數過多。如何降低收托的比例,是融合教育實施成功與否的另一關鍵。我們知道台中縣私立托育機構發展遲緩兒童充實教學設施設備費計畫中,提到補助私立托育機構收托發展遲緩兒童充實教學設施設備費,按每所實際收托發展兒童人數計算,每年度每人補助新台幣一萬元整的費用,每所最高補助十萬元整。補助項目為感覺統合器具、溝通輔助器具、心理測驗設備、錄影、攝影器具等等相關有助於發展遲緩兒童學習之相關教學設備。建議經由台中縣政府社會局婦幼課的補助計劃,輔導園所可以增加助理老師來降低園所內的師生比例,讓老師的壓力減輕,而特殊幼兒也可以得到較好的教學品質。

第四、在台中縣融合教育的現況中,實施融合的園所老師認為最希望獲得的協助是「認識特殊學生的特質」、「處理個別差異」。教師在特殊學生來到該班級的時候,對於這位特殊學生的特質不了解,也就是說當個案轉介到班上時,所獲得的資料不夠完善,IEP也沒有做好,老師沒辦法清楚知道特殊兒的學習特質,影響了教學的品質。,所以建議縣政府可以訂定一套有效的轉介計劃,讓教師獲得詳細資料,也讓特殊幼兒獲得良好的照護。

第五、學術單位或教育團體可多舉辦講習或座談會讓家長參加,讓一般家長對融合教育有進一步的認識。

第六、 實施融合教育的園長在特殊教育相關訓練方面的認知是比較缺乏的,所以政府應多舉辦一些跟特教有關的研習或是活動,讓未實施的園所的園長、教師參加,除了可以讓他們可以漸漸屏除一些對特教不正確的觀念外,也可以增進他們實施融合教育的動力;而在特殊幼兒的IEP方面,實施融合教育的園所必須多尋求專業人員的協助,讓IEP的擬訂及實施可以更落實。政府也可以提供IEP的課程研習。對實施融合教育將產生很大的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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