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

第21屆 應用作息本位晤談及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介入服務促進家長的參與: 個案報告The Application of Routine-Based Interview and Family-Centered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s to Improve Parents’ Participation: A Case Report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應用作息本位晤談及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介入服務促進家長的參與:
個案報告

The Application of Routine-Based Interview and Family-Centered Early Intervention Services to Improve Parents’ Participation:
A Case Report

郭思妤1、張玲2、林珮蓉3、廖華芳4

Ssu-Yu Kuo1, Lin Chang2, Pei-Jong Lin3Hua-Fang Liao 4

1,2,3臺北市大同發展中心、4臺灣大醫學院物理治療學系

1,2,3Da-Tong Developmental Center, The Cerebral Palsy Association of R.O.C, Taipei,

4School and Graduate Institute of Physical Therapy,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研究背景與目的: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在臺灣可以從醫療、教育和社福單位等早期介入服務的正式資源,得到各專業人員提供的「早期介入服務」;然而,以家庭為中心的早期介入服務(family-centered early childhood intervention services)及作息本位模式(routine-based model, RBM)強調「早期介入」是由主要照顧者支持兒童在自然場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機會和正向學習經驗,發生於兩次「早期介入服務」之間。因此,在「早期介入服務」中,服務提供者如何支持家庭將介入知能帶入日常作息,並能增加早期介入服務中家長的參與、達到家庭充權,最需要考量的要素是調整既有服務模式和內容。本研究藉由台北市社會局委託中華民國腦性麻痺協會經營的大同發展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時段療育服務對象及其主要照顧者的參與及反饋,探討RBM模式中一個成分「作息本位晤談」(routine based interview, RBI)及「以家庭為中心」模式,對促進服務對象家長參與及家庭充能的相關成效。

方法:服務對象於47個月開始接受本中心時段療育服務,為女童,領有137類發展遲緩/輕度身心障礙證明,ICD代碼: 315.5(混合發展障礙)為一家4口之核心家庭,有一位國小年級哥哥,家庭經濟狀況中等;其主要照顧者為母親,大學畢業,目前家管,沒上班。為促進以家庭為中心及RBI融入本中心的運作,本中心訂定服務流程,每年為服務對象進行一次RBI。服務對象進入中心接受一週一次的時段療育服務。依服務流程,於第4週社工和教保老師進行家庭訪視及RBI,取得家長優先決定的成效目標, 教保老師再由生態圖、RBI及評估結果和中心團隊擬定半年成效目標草案,其中一定包括兒童面向與家庭面向目標。第8週時召開有家長和服務提供者及相關專業參與的個別化服務計畫(individualized service plan, ISP)擬定會議,會議前提供ISP草案,會議中提供家長諮詢、目標討論及ISP確定,之後每半年召開一次ISP擬定會議,並視需要召開ISP修正會議。擬定ISP目標時,教保老師引導家長由作息中找出關切的項目,由家長提供並決定希望列入的目標內容,並協助以兒童參與性目標方式完成目標撰寫。服務期間,服務提供者致力於與家長建立夥伴關係,並於每次提供服務時,以家長-教練模式(parent coaching)支持家長,並調整服務內容,逐漸減少兒童直接治療,增加對家長諮詢和示範的比例。家長參與程度之指標根據家長主動提出之目標數佔ISP目標數百分比。本研究以家長參與程度之指標及家長反饋作為成效探討之依據。

結果:根據服務對象入中心後所擬定之三份ISP目標內容中,其中第1, 3ISP擬定會議前先有RBI,第2次無RBI 家長主動提出之目標數(包含兒童目標、家庭目標)及專業擬定之兒童目標數(依不同活動評估結果,由教保老師提出再徵詢家長同意所列入)如下表。
 

家長主動提出之目標

專業擬定之兒童目標

目標總數

家庭目標

兒童目標

第一次ISP

4

3

9

16

第二次ISP

2

1

9

12

第三次ISP

4

8

0

12

第一次ISP時,經由RBI引導,家長擬定目標參與度高,可透過作息檢視找出想要的兒童目標及家庭目標,因此家長主動提出之目標7個,佔總數16個的44%;至第二次ISP時,由於未進行RBI,家長主動提出的目標量偏少,只3個,佔總數12個的25%;至第三次ISP前,服務提供者調整服務提供之時間分配,增加更多家長諮詢的時間,並以家長-教練模式支持家長,先進行RBI以討論下一次目標,引導家長主動提出目前困擾或在意的情境。家長於第三次ISP主動提出12個目標,包括4項家庭目標與8項兒童目標,佔總數12個的100%。家長並主動回饋以目前服務模式下,「目標雖少,但是都很符合需求及生活情境」、「可以更了解自己的孩子及引導方式」。

結論:應用RBI可以促進家長在早期介入服務過程及擬定目標的參與度,惟後續仍需持續以家長-教練模式支持家庭,以確保目標擬定及以家庭為中心提供服務,家長能持續參與在早期介入過程,並獲得支持兒童參與的知能,達成家庭增能。

關鍵字:作息本位模式、作息本位晤談、以家庭為中心、家長-教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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