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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全民健康保險以家庭為中心之早期療育初步成效探討
彭怡文1、劉盈綺1、梁忠詔1、曾暐蘋1、陳佳惠1、林秋珍1、林佳瑜1
A Preliminary Study of Family-Centered Early Intervention under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Peng Yi-Wen、Liu Ying-Chi、Liang Chung-Chao、Zeng Wei-Ping、Chen Chia-Hui, Lin Chiu-Chen, Lin Chia-Yu.
1佛教慈濟醫療財團法人花蓮慈濟醫院兒復中心
1Pediatric Rehabilitation Center, Hualien Tzu Chi Hospital, Buddhist Tzu Chi Medical Foundation
研究背景與目的:中央健康保險署(以下稱健保署)自104年10月1日起施行「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針對複雜之發展遲緩兒童提供以家庭為中心之整合性照護,早療團隊成員執行時需進行家庭功能評估及諮詢,與家長一同討論個案問題、訂定功能目標及治療計畫,並教導家長個別化之居家照護或訓練技巧,強化其對早療服務的參與及充權。花蓮慈濟兒復中心自105年加入此方案,依健保署之執行規範及收案標準進行收案,本篇將回朔106-107年參與之個案進行資料分析,並探討此方案之初步成效。
方法:依健保署之執行規範將符合收案標準並完成個案討論之個案,由治療師邀請家長參加,透過個案討論會的進行,讓團隊成員對家庭需求及目標,擬定長期(一年)及短期(三個月)目標,也依家庭功能及作息擬定居家活動建議,每次治療課程皆邀請家長參與,並與家長討論個案狀況及居家活動內容。符合收案之家長需完成APGAR 家庭功能評估表,將家庭功能分為: 0-3分重度家庭功能不足、4-6分中度家庭功能不足及7-10分家庭功能無障礙。個案治療三個月後由家長及專業人員填寫治療進步評估表(家長/照顧者用及專業人員用),0-6分無進步、7-11分中度治療進步及12-18分治療進步成功。一年後追蹤個案長期目標的達成率。
結果: 106-107年符合健保署收案標準並完成個案討論會者有18位,其中10位≦3歲(8位;在疾病診斷上有5位是混合性發展遲緩、3位自閉症、6位腦性麻痺及4位基因異常;在接受治療的項目上,有6位同時接受物理、職能及語言治療,2位只接受物理及職能治療;在主要照顧者上以媽媽為主,在家庭功能評估上有80%其家庭功能無障礙;而在治療進步評估表上,專業人員用中有93.3%為治療進步成功,而在家長/照顧者用中,100%為治療進步成功,專業人員填寫的治療進步評估表分數較家長低者佔8位,比家長高者有3位,而相同者佔有4位;在一年後的目標達成率中,12位個案長期目標有3-4項,6位有5-6項目標;在目標達成率中,46.7%的個案100%目標達成,33.3%部分達成(有1項未達成),有20%是少部分達成(有2項以上未達成)。
結論:以「全民健康保險早期療育門診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其強調以家庭為中心之整合性照護,能促進個案的發展或改善照顧者的困擾,參與的家長皆能了解並執行治療師建議的居家活動,而治療師對家長是否成功執行居家活動的評分較家長低。
關鍵字:以家庭為中心、早期療育、發展遲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