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22屆 臺灣早期療育資源布建調查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臺灣早期療育資源布建調查研究

Investigation and Research on resources deployment of early intervention Related services in Taiwan

吳佩芳1、陳瑞旻1

Pei-Fang Rachel WuJui-Min, Chen

1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早期療育研究所

 1Graduate program of Early intervention, 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National Taichung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研究背景與目的: 目前早期療育的各項議題雖已受到相關主責單位的重視。在台灣早期療育服務提供的歷程中,由相關社政、教育、衛生單位的協調、合作與整合才能有效提供早期療育的服務,滿足兒童及家長的需求。為了落實早期療育的工作,政府於民國86年函頒「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服務實施方案」,並陸續於民國89年、92年、93年與95年進行修正,規範了社政、醫療、教育等單位的權責分工及協調合作,明文規定政府應結合社政、衛生、教育、警政等相關單位資源,從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發現、早期介入,促進早期療育各服務流程功能之發揮。然而,柯秋雪2007指出,雖然內政部因考量各縣市因為擁有的早期療育資源不同且分配不均,於民國937月頒布「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資源整合實施計畫」,期待促進各縣市教育、衛生與社政資源的連結與支援,但實際上仍關乎各縣市對於早期療育工作推動的積極度有關,且多數以方案合作為主。目前台灣針對早期療育資源布建情形的研究其實相對較少,且大多過分強調醫療資源的重要性,但從以家庭為中心以及以社區為基礎的概念來看,幼兒應在其自然環境中成長、學習,對於幼兒以及其家庭的幫助才是最大的。林雅容(2019)針對臺灣早期療育資源盤點也有類似結果,社福及衛生療育單位配置有時未能對應至療育需求,即部分縣市之療育需求高但資源較為不足。且未能再進一步探討到教育資源的情形。於此,本研究期待提高教育資源在早期療育中的重要性,從教育及社政資源與需求的分析比較結果,提供專業人員在考量資源布建時有更為精準的參考數據。

研究方法: 研究採取次級資料分析法,透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2020公布之政府計數據資料進行分析,所採用的資料為各直轄市、縣()政府早期療育單位彙整表,以及全國368鄉鎮市區 6歲以下人口與早療通報人數資料。研究者以雙變數熱區圖 (bivariate choropleth map),將通報數與療育單位數進行雙變數三等分法之分類圖例,資源分級中A表示資源最少、C資源最多;需求分級1表示需求最少、3需求最多。以此交互堆疊後形成九宮格圖示,當該區域屬於A3,即表示其為高需求低資源區域,需求次高但同樣為低資源的區域為A2。在鄉鎮區域資源盤點的計算上,以各鄉鎮經緯度計算該鄉鎮的中心點,並以其與鄰近之3個鄉鎮做區域加權與分級的計算,以此分析並推估資源布建的急迫性較高的區域為何。

研究結果:在教育及社政資源與需求的交叉分析比較後發現,全國368鄉鎮中共有11個縣市18個鄉鎮屬於A3區域,分別為臺北市的大安區、文山區;臺中市太平區;臺南市佳里區、善化區及新營區;彰化縣溪湖鎮、大村鄉及埔心鄉;南投縣埔里鎮、竹山鎮;雲林縣土庫鄉;嘉義縣竹崎鄉;屏東縣潮州鎮、枋寮鄉;臺東縣金峰鄉;澎湖縣湖西鄉;金門縣金寧鄉。另外有19個縣市44個鄉鎮屬於A2區域。研究結果發現,部分縣市與區域(如新北市貢寮區或雙溪區)並未如想像中是偏遠、交通不便的地區資源就較匱乏,反而是在接近都會區的地方,需求高但卻沒有足夠的資源提供服務。

結論:早期療育資源布建之主要目的即是希望能夠讓特殊需求幼兒及其家庭可以運用可近性、可得性高的資源,獲得其所需要的協助。過去在資源布建的考量經常針對偏鄉進行療育資源布建且過分強調醫療的重要性;然從研究結果可以知道,因為人力與療育資源的不均與不足,各縣市在規劃早期療育資源布建時,應該透過瞭解各鄉鎮的需求量與資源量來分析,針對需求高但資源低的區域最優先規劃資源的投入。

關鍵字: 早期療育、資源布建、熱區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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