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四屆 幼教師與學前特教師 對人工電子耳植入術之認知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Knowledge of Early Childhood Educators and Early Childhood Special Educators about Cochlear Implant
劉蔚萍*、林玉靜、李秋菊、林思妤、何雅萍
樹德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
Wei-Ping Liu, Yu-Jin Lin, Chou-Ju Lee, Sn-Yu Lin, Ya-Ping Ho
Department of Early Childhood Care and Education, Shu-Te University


 

壹、研究動機與目的
人工電子耳植入術(cochlear implant)已為聽障者輔具研發重點,其結合醫學、教育、與復健多方專業知能,為患有先天感音性重度聽障兒童早期介入的重要輔具之一(黃俊生,民89)。人工電子耳之需求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民國八十三年至八十六年間,六歲以下植入人工電子耳的聽障孩童數比例,由27.3%增至59.5%(陳小娟,民87)。

教師為重要資訊傳遞者,隨著早期介入與融合教育的實施,學前特教師與幼教師接觸聽障兒與其家長之機率增高,教師若有錯誤認知,恐有傳遞家長錯誤訊息,或對聽障孩童相關療育做出錯誤判斷的問題。然而人工電子耳相關研究中,對教師知能的研究相當少,林寶貴(民85)曾對學前至高中啟聰學校之教師進行人工電子耳植入術的現況及意見調查,僅問及「教師是否知道人工電子耳植入術」,勾答「知道」或「不知道」,未能得知教師對人工電子耳之認知內容。

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討:
一、探討幼教師與學前特教師對人工電子耳植入術相關認知;
二、比較兩群教師對人工電子耳植入術相關認知是否有顯著差異。
幼教師乃指任教於私立幼兒園之教師,學前特教師乃指私立特殊教育機構之學齡前班級教師。


貳、參考文獻(略)


參、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幼教師與學前特教師為調查對象,然而兩者機構數目相差甚大,因此幼兒園乃以隨機採樣方式選出,將電話簿列出之高雄與台南縣市幼兒園編號,以電腦亂數選出50家園所並郵寄問卷,每家幼兒園2份問卷。另對四縣市內所有私立學前特教機構寄發問卷,請教師填寫後寄回。
寄出問卷200份,幼教師與特教師各100名,收回121份問卷,收回率達60.5%。又以填答完整者為有效問卷,共93份,含38位幼教師與55位特教師。幼教師含37位女性(97.4%)及1位男性,平均年齡29.8歲(SD=0.59);學歷為大專37位(97.4%)、1位高中職(2.6%);服務年資平均5.7年(SD=0.79)。特教師含50位女性(90.9%)及5位男性(9.1%),平均年齡30歲(SD=0.72),學歷為1位研究所(1.8%)、41位大專(74.6%)與13位高中職(23.6%),服務年資平均5.9年(SD=0.96)。


二、研究工具
參考相關文獻後,編纂「教師對人工電子耳之認知」問卷,題目擬定後,經兩位特教專業學者,與一位教導聽障生之學前特教師給予意見,修定後確認題目。共計五向度、11題。第一向度「植入者條件」,含第1、4、5題;第二向度「傳統與革新技術」,含第6、9兩題;第三向度「術後之聽力輔助」,含第7、8、10三題;第四向度「費用」,含第2、11兩題,問及材料與手術費,與申請補助款;第五向度「治療場所」僅第3題。題目為是非題型,答對一題計一分,答錯者不計分,總分為答對題數之合計,分數越高,顯示填寫者對人工電子耳植入術之認知越佳。


三、資料收集
以機構為單位寄發問卷,問卷中附回郵信封,於問卷寄出後一星期,統計尚未回覆之機構,以電話聯絡,確認其已收到問卷,請教師填寫後寄回。兩星期後,再次統計並電話聯絡尚未回覆之機構,若有問卷遺失情況,則補寄問卷,請教師填寫後寄回。


四、 資料分析
將問卷編號後登錄資料,使用SPSS Window 10.0版分析資料。統計五向度之平均數與標準差,並以t-test測試,比較兩群教師在各向度是否有顯著差異。


肆、結果與討論
結果分兩部分,第一部分顯示各向度得分之平均數、標準差及t-test比較之結果;第二部份為向度內各題答案次數與百分比之分析。
一、植入者條件
兩群教師於「人工電子耳植入者條件」向度之認知,並無顯著差異(t =0.19,p>0.05)。23位(60.5%)幼教師與38位(69.1%)特教師對最佳植入時期,具正確認知。聽力為兒童學習語言之關鍵因素,對先天性重度聽障兒童而言,越早提昇聽能,越有利於其語言發展,0-6歲為最佳植入期。對於「所有聽障生都適合做人工電子耳植入術」,幼教師28位(73.3%)與特教師40位(72.7%)具正確認知。

然而,對於「聽障生若有智能障礙,則不宜接受人工電子耳植入術」,幼教師11位(28.9%)與特教師13位(23.6%)具正確認知者,顯示多數教師未考量聽力、語言能力與智能發展之關連性,林寶貴(民86)說明植入者基本條件,必須心理狀態正常、穩定,具有高度學習動機,且對結果有適切期待者。

二、傳統與革新技術
兩群教師於「傳統與革新技術」向度之認知無顯著差異(t =-0.48,p>0.05)。幼教師22位(57.9%)與特教師34位(61.8%)瞭解助聽器與人工電子耳之效能有所差異,顯示兩群教師對助聽器與人工電子耳之功能差異尚需加強。對於術後復健課程,幼教師28位(73.7%)、特教師39位(70.9%)瞭解聽覺口語訓練有別於一般語言治療內容。

三、術後之聽力輔助
對於「術後之聽力輔助」向度之認知,兩群教師無顯著差異(t =-1.17,p>0.05)。聽障兒植入人工電子耳後,聽能恢復狀況乃依個案而異,並非每個案均能百分之百恢復聽能,幼教師具正確認知者為20位(52.6%),特教師34位(61.8%)。對於術後需要接受訓練課程,幼教師31位(81.6%)與特教師47位(85.5%)具正確認知。對於術後需要配帶麥克風及語言處理器,僅幼教師12位(31.6%)與特教師23位(41.8%)具正確認知。
絕大多數教師對於術後需接受聽覺口語課程,具有正確認知,但對人工電子耳恢復聽力之影響,似乎抱持太高的期望,幾乎半數教師認為聽力於術後便會恢復。植入電子耳後,聽能不是「自然恢復」,亦無法保證個體能自然產生語言,接受密集的復健,可使聽力發揮最大功能,恢復聽能的可能性愈高,語言發展的可能性相對提高(林寶貴,民85)。
約2/3教師不瞭解個體於術後仍需於體外佩戴物件,教師們可能從未見過相關配件,憑想像認為只需植入電子耳,不必佩戴設備,個體便可以聽到聲音。

四、 費用
兩群教師在「費用」向度之認知具顯著差異(t =-2.14,p<0.01)。顯著差異出現在材料與手術費用之認知,費用至少需六十萬,具正確認知者為幼教師3位(7.9%)與特教師14位(25.5%),但本研究及林寶貴(民85)均發現,教師們預期的費用低於實際費用。兩群教師皆瞭解個案家長可依其需求,向地方政府申請補助款,幼教師具正確認知者為38位(100%),特教師54位(98.2%)。

五、治療場所
兩群教師於「治療場所」之認知,具顯著差異(t =-3.48,p<0.01)。25位幼教師(65.8%)與40位特教師(72.7%)具正確認知。台灣醫界於民國80年即為聽障孩童進行人工電子耳植入術(陳小娟,民87),幼教師較不了解國內多所醫院,早已有醫療團隊及能力施行人工電子耳植入術。



伍、結論與建議
一、 結論
(一)幼教師與特教師於「費用」與「治療場所」兩向度顯示顯著差異;但於「植入條件」、「傳統與革新技術」、與「植入後的聽力輔助」並無顯著差異。
(二)兩群教師於部分題目顯示相似的正確認知程度(高或低),於四項題目表現高正確率,於兩項題目表現低正確率。
高正確認知率之題項(高於67﹪):
「所有聽障生(不論輕、中、重度聽障)都適合以人工電子耳為輔具」
「聽覺口語訓練與一般語言治療內容相同」
「植入人工電子耳後,孩子需接受聽覺口語課程來刺激其聽覺能力」
「人工電子耳之補助費用,可依家庭經濟狀況可向地方政府提出補助款申請」

低正確認知率之題項(低於33﹪):
「有智能障礙之聽障學生不宜接受人工電子耳植入術」
「人工電子耳與植入手術費用為六十萬元以上」

二、對未來相關研究之建議
(一) 擴大研究對象分佈地域,提高結果之應用性
(二)藉由教師研習機會,或至機構當面發放與收回問卷,以提高收回率

三、建議
兩群教師最需要加強「植入者條件」與「費用」兩項認知內容。於在職進修課程與師資培訓管道,應加強聽力輔具的認知內容,解說時可呈現人工電子耳實物、邀請相關實務經驗者,如醫護人員、接受人工電子耳植入之聽障者、家長、與教師。另需比較人工電子耳與助聽器之差異,增加教師對聽力輔具多元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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