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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典型發展兒童語速發展 Development of speech rate in typically developing children
劉秄汮1、 陳麗美2*、林裕晴3 Jeng Man Lew1, Li-mei Chen2*, Yu Ching Lin3
1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聽力學與語言治療研究所研究生、 2國立成功大學外文系教授、 3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復健科主治醫師 1Graduate student, Graduate Institute of Audiology and Speech Therapy, National Kaohsiung Normal University, Kaohsiung, Taiwan 2Professor, 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Tainan, Taiwan 3Medical Doctor, Department of Rehabilitation,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說話語速是多種因素的產物,包括生物學因素(如,神經和肌肉的成熟)、感覺運動和語言過程(例如,運動學習,語義、詞彙、語音和運動程序化與規劃(Allen,1973;Kent,2004;Nip & Green,2013;Redford,2015)。說話語速可作為正常語言及言語發展或障礙的重要指標,如口吃、迅吃、特定型語言障礙、發展型閱讀障礙、言語失用症及吶吃等等(Hall,Amir 和 Yairi,1999;Smith等人,2011;Leadholm & Miller,1992;McNeil 等人,2004)。而在臨床上,說話語速不僅可以作為衡量標準,還可以成為介入中的一個共同目標,進而改善個體的言語或語言表現。而在溝通效能方面,聽者對整體語音質量和自然度的感知判斷會受到語速的影響(St. Louis 等人,2004)。 不適當的語速往往會降低說話者的流暢度、構音、音韻上的清晰度和/或語言上的可被理解程度。過快的語速會導致聽者的信息過載,而過於緩慢的語速則可能會降低溝通效率(Leadholm & Miller,1992)。Tendera 等人(2019)表明我們對早期語音發展中的語速變化的了解甚是不足,尤其缺乏縱向研究的數據。在目前有關說話語速的研究中僅有兩篇是縱向研究: Hall 等人(1999) 和Walker & Archibald (2006)。而關於華語典型發展兒童的語速發展本研究更是稀少,因此本研究探討了3至4歲華語典型發展兒童的語速發展。
研究方法:研究對象為2位典型發展兒童(一女孩=兒童A;一男孩=兒童B),而資料分析則來自於兩位兒童分別在3歲和4歲時與照顧者和施測人員之間自然對話的音檔,共計4卷,每卷錄音長度約50分鐘。研究工具是使用聲學分析軟體Praat標記出兒童說話的起始以及結尾,以話語(utterance)來判斷語句切割點。接著,所分析的說話語速項目包含:說話速率、構音速率、平均話語時長、平均詞彙時長、停頓比例、平均語句長度以及說話量。在此研究中含三個主要說話語速的參數:(1)說話速率(單位:詞彙/秒;word/sec)代表每秒鐘所產出的詞彙量,其計算方式為從一個話語的起始測量至其結尾,其中包含構音速率、停頓、不流暢及重複;(2)構音速率(單位:詞彙/秒;word/sec)每秒鐘所產生的詞彙,其中排除了話語中任何的不流暢,包含停頓、重複等等;(3)停頓比例 (單位:%)則是將停頓時長除以總說話時長,也是停頓時長和總說話時長的比例。在華語中的一個詞彙代表一個音節,意味著詞彙數量等同於音節數量,因此,本研究中所使用的計算單位為每秒詞彙量(word per second, WPS)。
結果與討論:研究發現:(1)在兩位受試者中,五項測量項目(說話速率、 平均語句長度、 平均話語長度、平均詞彙長度、說話量) 皆隨著年齡下降;(2)兩位受試者的構音速率皆隨著年齡而下降;(3)與先前的研究不同,兩位受試者的停頓比例皆隨著年齡稍為增加。一般而言,隨著年齡的增長,說話速率會出現上升趨勢 ,而停頓比例則為下降趨勢(Amir和 Grinfeld,2011; Walker 等人,1992; Wu,2018)。此研究發現與Pindzola 等人(1989)、Hall 等人(1999)及Walker 和 Archibald(2006)等學者的研究相似,研究結果顯示在學前時期的兒童說話速率並非隨著年齡增長而增加。但此研究僅涵蓋了三歲和四歲這兩個年齡階段的數據,並不足以代表這個階段兒童的說話速率發展。而停頓比例的增加則顯示在這個年齡階段的兒童開始嘗試使用更複雜的語言結構,此現象在三歲時尤為明顯,因為三歲開始是兒童語言的爆發期(Rispoli 和 Hadley,2001)。另外,研究也顯示說話速率與停頓比例之間呈負相關,當停頓比例增加時,說話速率會下降;反之,當停頓比例減少時,說話速率會上升。另外,女生(兒童A)比男生(兒童B)的說話速率來得快一些,但此部分需要進一步的統計分析來證明是否存在顯著差異。針對說話速率的性別差異,此研究結果與與過往的研究不同,大多數關於性別比較的研究顯示並無差異(如,Sturm & Seery,2007;Walker & Archibald,2006);有些則顯示相反的趨勢,即學齡前女孩說話速率比學齡前男孩來得( Tendera 等人,2019 )。然而,本研究的對象僅包含一名女孩和一名男孩,因此,此部分的研究結果並不能準確地反映性別之間的語言速率變化。
結論:本研究結果顯示,說話語速的發展模式是非線性的。在 3 歲時,構音速率約為每秒三個音節或接近每秒四個音節,這與 Hall、Amir 和 Yairi (1999) 和 Pindzola等人 (1989) 的研究結果相似。然而,研究結果也指出僅涵蓋兩個年齡組並不足以準確地反映兒童語言速度發展過程中所產生的變化。因此,在未來的研究中,需涵蓋更廣泛的年齡組和更多的受試者,以提供有關華語典型發展兒童在說話速度發展更明確的趨勢。
關鍵字:典型發展兒童、說話語速、說話速率、構音速率、停頓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