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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The Preliminary Approach of Parenting Stress in Parents of Children with Developmental Delay 龔萬菁Kung, Wan-Ching1 陳質采 Chen, Chih-Tsai2黃嘉慈 Huang, Chia-Tzu3 Women's and Children's Hospital, Taipei City Department of Child Psychiatry 1. 台北市立婦幼綜合醫院兒童心智科臨床社工師、2. 台北市立婦幼綜合醫院兒童心智科主任、3. 台北市立婦幼綜合醫院兒童心智科兼任臨床社工師
摘要
背景分析: 發展遲緩兒童的養育是很大的挑戰,這類患童多具備難教養的特質如互動能力欠佳、情緒調節差、控制能力較弱等;而父母在孩子被確定診斷的過程會經歷否認、自 責、自怨自艾等情緒反應。兒童發展是遺傳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父母的情緒表現以及與孩子的互動往往影響療育的成效,故家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因此,唯有 增加對這類患童父母壓力的認知與瞭解,才能有效的協助父母,提升早期療育的效益。
目的:本研究旨在初步探討發展遲緩兒童父母的親職壓力,以覺察壓力的來源,增加對這類患父母童親職壓力的認知。
方法:本研究採用量表問卷調查,以Parenting Stress Index 2003年的修訂中文版為工具,研究對象為門診經診斷為發展遲緩兒童的父母,總計整理了45份問卷進行統計分析。
結果:本研究施測對象共45名,其中40名為女性,5名為男性。這些家長的教育水平分別為:22.22﹪中學以下程度,28.89﹪高中職程度,44.4﹪大學/專程度,4.44﹪研究所以上程度。 施測結果顯示,對樣本中所有發展遲緩兒童父母而言,感受到最多的親職壓力來自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以及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部份。此 外,近三成(28.89%)家長屬親職壓力高危險群;他們感受到最大的壓力分別來自父母特質因素中的「親職角色限制」(92.3﹪),兒童特質因素中與親 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84.6﹪)及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與「適應性」部份(69.2﹪)。
結論: 初步分析,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以及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是樣本中所有發展遲緩兒童父母最大的壓力源;而父母特質因素中的「親職角色 限制」(92.3﹪),兒童特質因素中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84.6﹪)及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與「適應性」部份(69.2﹪)則 是落入親職壓力高危險群的發展遲緩兒童家長最顯著的壓力源。不過,由於發展遲緩兒童為龐雜、異質性的(heterogeneous)症候群,不同的疾病種 類、照顧形式、家庭文化、社經環境等因素究竟如何衝擊親職功能,仍有待進一步研究。 關鍵字:發展遲緩、親職壓力、壓力源。
一、前言 隨著家庭與個人生命週期的交錯,不同階段有不同的壓力,親職是為人父母會經驗到的壓力;而發展遲緩兒童由於至少在某一發展領域落後同齡孩子 (Pollak,1993),受生理與能力的限制,使得他們比一般兒童有更多特殊的需要。事實上,「家庭增進新成員」(Gain of new family member)及「家庭成員健康或行為改變」(Change in health or behavior of family member)高居生活壓力事件排行前十五名(Rahe,1994),因此,發展遲緩兒童的父母無可避免的肩負著雙重的壓力。 父母主體感受到的壓力是否會影響其親職功能的執行取決於壓力持續的時間、強度,問題解決能力以及社會的支持與資源等因素的交互作用 (Abidin,1995);再者,對於壓力事件的認知也決定父母如何因應(周月清, 1994)。發展遲緩兒童難教養的特質如互動能力欠佳、情緒調節差、控制能力較弱等,使得這群父母的親職角色更形艱困。這些現象影響的層面往往不只是家庭 個別成員,更包括了對家庭結構的衝擊(Libow, 1989),衍生家庭孤立(Mckeever, 1983)、主要照顧者過度涉入長期患病的兒童(Penn, 1983)、母親罹患憂鬱症(Drotar, Crawford, & Bush, 1984)等問題。 父母在孩子被診斷為發展遲緩時候會經歷否認、自責及自怨自艾等情緒歷程;進入療育系統後,在「訓練父母成為輔助治療師」(Training parent as a co-therapist)的想法下,發展遲緩兒童的父母又被賦予許多的期待,這些父母面對的,不只是自己焦急的心情,也要面對來自配偶、公婆、父母、親 戚、學校老師以及相關專業人員的疑慮與要求。兒童發展是遺傳和環境相互作用的產物,家庭扮演極重要的角色,由於父母是孩子長期穩定的照顧者,是療育工作非 常關鍵的人物,他們的積極參與往往影響療育的成效,所以,如何協助這些家長排除阻礙親職功能的因素,提昇其父母效能(Empowering),會是療育過 程中專業團隊人員極需思考的重點。因此,唯有增加對這類患童父母壓力的認知與瞭解,才能有效的協助父母,提升早期療育的效益。 二、研究目的 本研究旨在初步探討發展遲緩兒童的親職壓力,以覺察壓力的來源,增加對這類患童親職壓力的認知,以制定後續的處遇計劃,提昇臨床的處置效益。
三、研究對象 本研究收集93年3月到7月間,經門診確定診斷為發展遲緩兒童的父母,於診斷後半年內完成親職壓力量表問卷,總計45份,再進行初步資料的統計分析。
四、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Abidin, R. R.教授編製的自填式量表問卷調查,臨床心理學家Abidin, R. R.教授在1976年所建構的親職壓力量表(Parenting Stress Index),是以親職教養失功能的決定因素理論模型為依據。此問卷在2003年由靜宜大學翁毓秀教授修訂成為中文版問卷。量表問卷題目共有113題,需 費時20-30分鐘填寫,適用對象為12歲以下兒童之父母親。 此量表理論模型假定父母親所經驗到的壓力來自於幾個面向:兒童特質因素、父母特質因素以及與父母角色有關的情境因素(Abidin, 1995)。對親職造成壓力的兒童特質因素,在量表中是藉由四個與兒童氣質相關的次量表:過動/無法專心(Distractibility /Hyperactivity)、適應性(Adaptability)、強求性(Demanding)、情緒/心情(Mood)以及另外兩個與親子互動相 關的次量表:接納性(Acceptability)與子女增強父母(Reinforces Parent)來測得。父母特質因素則由三個變項來測量,分別為為憂鬱(Depression)、親職能力(Competence)與親職角色投入 (Attachment);與父母角色有關的情境因素則從親職角色限制(Role)、夫妻關係(Spouse)、社會孤立(Isolation)、以及父 母健康(Health)狀況來測得(翁毓秀, 2003)(Abidin, 1995)。
五、初步結果 本 研究收集的45位受訪父母中,其中40名為女性,5名為男性,其年齡分佈於25-49歲之間,以育有1名子女者最多,佔60﹪。這些家長的教育程度以大學 /專最多(44.4﹪),高中/職次之(28.89﹪),其餘為22.22﹪中學以下程度, 4.44﹪研究所以上程度。(見表一、表二)此外,受訪家長中有10位是來自大陸或東南亞的外籍配偶。而受訪對象的發展遲緩子女,男童佔73.3﹪,女童 佔26.7﹪,其年齡分佈在2-12歲間(見表三)。在診斷上分別為16名自閉症,26名為混合發展障礙,其他3位則為注意力缺陷過動症。 表一 受訪者關係及教育程度 表二 受訪者年齡 表三 受訪者發展遲緩子女的性別與年齡分佈 施測結果統計,對樣本中所有發展遲緩兒童父母而言,若從父母特質因素面向來看,落入高危險範圍的次量表分佈為:憂鬱28.9﹪,親職能力20.0﹪,親職 角色投入22.2﹪;與父母角色有關的情境因素面向,落入高危險範圍的次量表分佈為:親職角色限制37.8﹪、夫妻關係22.2﹪、社會孤立35.6﹪、 父母健康狀況15.6﹪;在兒童特質因素面向中,落入高危險範圍,與兒童氣質相關的各次量表分佈為:過動/無法專心48.9﹪、適應性28.9﹪、強求性 26.7﹪、情緒/心情40.0﹪,以及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次量表分佈為:接納性48.9﹪、子女增強父母22.2﹪。(見圖一)。 初步分析顯示,這群發展遲緩兒童父母感受到最多的親職壓力來自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以及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部份。若單以父母特質因 素來看,感受到最多的親職壓力為「憂鬱」部份,而單以父母角色有關的情境因素來看,則以「親職角色限制」與「社會孤立」部份為這群父母感受到最多的壓力來 源。
圖一 各次量表落入高危險範圍的分佈情形 綜合各次量表全面考量,共有13人,近3成(28.89%)家長屬親職壓力高危險群。他們的壓力來源以親職角色限制部份最高(92.3﹪),其次為接納性部份(84.6﹪)與適應性(69.2﹪)及過動/無法專心部份(69.2﹪)。 另外,本研究也嘗試把本籍與外籍家長樣本獨立出來比較,發現外籍家長在兒童特質因素上落入高危險範圍的比例偏高(見圖二)。
圖二 本籍與外籍家長親職壓力各次量表落入危險範圍之百分比 六、討論 初步資料分析,近3成的發展遲緩兒童家長屬親職壓力的高危險群,他們在孩子確定診斷及接受療育初期的時間點上,感受到最大的壓力分別來自父母特質因素中的 「親職角色限制」(92.3﹪),兒童特質因素中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84.6﹪)及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69.2﹪)與「適應 性」部份(69.2﹪);而樣本中所有發展遲緩兒童父母最大的壓力源則是來自兒童特質因素中的「過動/無法專心」以及與親子互動相關的「接納性」。 以此觀之,若要成功的訓練這些父母為稱職的輔助治療師( co-therapist),得協助父母處理其內在的失望與挫折的情緒,幫助他們利用資源,包括父母本身的優勢能力(Strength-based),在 親職角色上找到一個新的平衡點。此外,加強他們對發展遲緩兒童的認知與情緒行為的處置也是與這些父母一起工作的重點方向,以促進其親職效能。 借助親職壓力量表(Parenting Stress Index),我們得以檢視影響親職有效執行的可能因素,若與家庭評估的相互運用,更可明確診斷出發展遲緩兒童家庭的問題與困境,以為後續處遇與治療的重 要參考依據。不過,由於發展遲緩兒童為龐雜、異質性的(heterogeneous)症候群,不同發展領域的嚴重程度、疾病種類、照顧形式、家庭文化、社 經環境等因素究竟如何衝擊親職功能,仍有待進一步研究。同時,受限於量表的格式及門診樣本,這些受訪對象的教育水平普遍偏高,即使是外籍配偶,也多是來自 語言與文化較為相似的大陸。如何發展更多元的工具來檢視不同社經地位與家庭背景的親職壓力,以更有效的介入及輔導各類家庭,將是早期療育極待開發的實證課 題。
七、參考書目 1. 周月清等譯(1994),家庭壓力管理,台北:桂冠圖書公司。 2. 翁毓秀修訂(2003)親職壓力量表,台北:心理出版社。 3. Abidin, R.R.,(1995),Parenting Stress Index, 3rd Edition,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Resources Inc. 4. Beavers, J., (1989)Physical and Cognitive Handicaps, in Combrinck-Graham, L (Eds.), Children in Family Context, New York: Guildford, 193-212. 5. Drotar, D., Crawford, P., & Bush, M.(1984)The Family Context of Childhood Chronic Illness: Implications for Psychosocial Interventions. In M. G. Eisenberg, L. C. Sutkin, & M. A. Jansen (Eds.), Chronic Illness and Disability through the Life Span: Effects on Self and Family New York: Springer, 103-129. 6. Libow, J. A.(1989)Chronic Illness and Family Coping, in Combrinck-Graham, L (Eds.), Children in Family Context, New York: Guildford, 213-230. 7. Mckeever, P.(1983)Siblings of Chronically Illness Children: A Literature Review with Implications for Research and Practice. American Journal of Orthopsychiatry, 53(2), 209-218. 8. Pollak, M, (1993) Textbook of Developmental Paediatrics, U.K.: Churchill Livingstone, 41. 9. Pen, P.(1983)Coalitions and Binding Interactions in Families with Chronic Illness. Family Systems Medicine, 1(2), 16-25. 10. Rahe R. H. (1994) Stress and Psychiatry, Comprehensive Textbook of Psychiatry/IV, Volume 2, 6th edition, U.S.A.: Williams & Wilkins, 1547-1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