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六屆 早療非自願性家庭親職功能提昇方案 -以苗栗縣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早期療育研究所、財團法人微龍教育基金會
劉芷瑩*、陳素禎*、王月鳳*、童伊迪、李欣靜、連婅妢、郭煌宗

 

壹、研究背景與目的

對於發展遲緩兒童的早期療育,家長參與是不可或缺的要項之一。家庭的接納程度與意願,是兒童是否能接受早期療育的重要關鍵;而家庭的參與,在服務進行時, 可協助其他專業人員使孩子有最大配合度;更重要的是,家庭成員能將服務延伸至孩子的家庭及日常生活中,使達到最好的療育效果。然而,在早療實務工作中,家 長往往會提到許多干擾因素(如:經濟問題、交通問題、家庭問題),使其無法參與孩子的服務,甚或拒絕或排斥接受服務。

然而,這些拒絕接受或排斥接受醫療評估和療育服務的非自願性個案家長,往往對於兒童發展、早期療育相關認知及醫療與福利等相關社會資源資訊認知不足,且缺 乏親職教育觀念及技巧,家庭親職功能低弱;使得這些非自願性服務家庭拒絕接受進一步的協助,導致這些家庭的兒童錯失早期療育的黃金時期。因此,如何協助這 些家長提昇早療相關認知及家庭親職功能,增進家庭參與意願;進一步願意進入及接受早療服務,是從事早療工作者的職責。

基於上述,本研究希望透過居家訪視了解家庭實際問題與需求;再從社會、心理及教育三方面著手,結合家庭及社會資源,提供以家庭為中心之居家療育計畫及執行方法,以達到提升非自願性服務家庭之親職功能,促進兒童身心發展之目標。



貳、研究方法
本方案於2005年2月開始進行,以苗栗縣三家個管中心在近一年內(93年1月至12月)的服務個案中,提出因家庭主、客觀因素,導致家庭拒絕或是有困難 接受服務之非自願性服務家庭,共87位作為研究對象。本方案之服務歷程包括:家庭問題與需求評估、療育計畫之設計、療育計畫之執行與療育計畫之評估(附圖一)。

相關資料收集的方法:研究者以家訪方式進行,並藉由自擬問卷及訪談大綱收集家庭問題與進行需求評估。兒童發展狀況方面資料之收集,除家長(主要照顧者)的 主觀描述外,在過程中研究者與孩子互動,觀察兒童目前發展狀況,並且在家長同意後,以攝影的方式紀錄,以便後續進行個案討論會,亦作為評估孩子目前發展情 形之依據。

再藉由召開個案討論會議,分析個案相關資料,包括個案發展狀況、家庭問題需求、家庭可用資源及家庭動力;根據個案討論之結果,據以設計以家庭為中心之居家 療育計畫。於療育計畫設計完成後,依個案及其家庭個別差異提供教材教具,並且到宅示範與說明居家療育活動執行方法。最後,透過電訪追蹤進行療育計畫之評 估,包括:
1.家長執行療育計畫之成效
2.家長對服務之滿意度
3.家長對早療服務之接納度。
並於過程中檢視方案的可行性,做為修正方案的指標。


參、研究結果
在第一次介入進行家訪與問題需求評估時,87位個案中成功訪視46位,完成率53%;其中,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有9位,佔19.6%;持發展遲緩證明者有3位,佔6.5%;發展遲緩高危險群有34位,佔73.9﹪。

又在成功訪視46個個案中,有2個個案目前仍持續接受早療相關服務;因此,共有44個個案依據家訪過程中,針對家庭問題與需求評估,進行個案討論會:分析 家庭問題、個案發展狀況、家庭功能(執行療育意願)、及家庭教養兒童問題需求優先順序,設計居家療育計畫。其中家庭功能好且意願高的家庭有13位,佔 29.5%;家庭功能較差而有意願者有15位,佔34.1%及家庭功能差且意願低者有16位,佔36.4%。

在家庭兒童教養問題需求方面,主要照顧者認為孩子的需求以語言發展溝通需求為第一有26位,佔56.5﹪;第二為認知、數概念需求有16位,佔 34.8﹪;第三為社會互動需求有8位,佔17.4﹪。此外,在第一次介入至第二次到宅療育過程中,有2位主動尋求早期療育服務、3位接受機構早期服務及 2位至幼稚園就讀。



肆、結果與討論
從 個案持有殘障手冊、發展遲緩證明與發展遲緩高危險群之比例來看,多數兒童屬發展遲緩高危險群(73.9﹪);而發展遲緩高危險群孩子的家庭功能較差(低社 經、隔代教養家庭、外籍配偶家庭)且孩子發展障礙較不明顯,家長不易發現孩子發展問題;因此,不會主動積極尋求協助;使得孩子在無法發揮教養功能的家庭 中,發展遲緩問題難以獲得進一步的協助,達到發展進步的結果。


另在家庭兒童教養問題需求方面,多數家庭或許對孩子發展遲緩的問題,沒有足夠的認知與重視;但普遍來說,從家庭在教養兒童問題需求來看,可發現大部分的家 庭是有教養兒童問題的需求的;也就是說,不管兒童目前是否有明顯的障礙,家庭皆有期待外界提供教養兒童問題的需求。因此,提供在家庭中可具體執行的療育方 案,或許可使有教養兒童技巧需求的家庭獲得協助。


五、結語
在本研究中,嘗試提供早療非自願性家庭居家療育方案,以提昇家庭親職功能的角度切入,期待透過此方案協助家庭發揮其教養子女的功能,達到提昇家庭親職功 能,促進兒童發展的目標;進一步能幫助非自願或未能接受早期療育之家庭,進入早療體系。雖方案進行歷程尚不夠嚴謹,提供居家療育方案之面向與深度有待加 強;仍期待在後續方案評估追蹤結果完成後,能夠作為修正此方案之依據;使修正後之方案歷程能協助相關單位對於介入非自願性服務家庭時,提供服務之參考價 值。


[附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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