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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Participation of Children with Disabilities in Leisure Activities 陳琬茹1,2*、徐珊惠1 Wan-Ju Chen 1,2 , Shan-Hui (Tiffany) Hsu1 1成功大學體育健康與休閒研究所、2柳營奇美醫院復健科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Chi Mei Medical Center, Liouying , 2Institute of Physical Education, Health and Leisure Studies National Cheng Kung University
背景與目的:根據ICF,參與代表著生活中的融入狀態,被認為是功能分類的最高階層,為探討及了解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的參與,以下為本研究之主要目的:一、了解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的類型。二、影響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的因素。三、以小兒治療師觀點,推動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之可行性。 方法:使用內容分析方法,回顧近十年來有關身心障礙兒童的休閒活動參與的文章,重新檢視並做整理。以「休閒活動參與」、「休閒活動類型」以及「休閒活動因素」此三者間關係作為主要深入探討的涉入點。本研究的資料處理,採用 Glaser and Strauss (1967) 所提出的「持續性的比較方式」(constant comparative method),將其相關研究加以分類與統整分析,探討其差異性與共通性。 結果:一、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類型之文獻探討:在休閒活動參與的文獻相當少,主要都是針對腦性麻痺兒童去做研究,但身心障礙兒童並不只有腦性麻痺這一類。若要觀察台灣身心障礙兒童的休閒活動參與,使用CAPE量表可能不夠客觀,因CAPE為西方的評估工具,也許不適合東方人使用。二、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之影響因素:King等人(2003)提出一個廣泛概念性模型,找出影響兒童參與的主要因素與路徑,此模型主要採用社會生態系統的觀點,強調發展兒童與其家庭社會之間複雜的關係,(一)環境因素、(二)家庭因素、(三)兒童因素。三、促進休閒活動參與,以小兒治療師觀點推動之可行性:小兒治療師以什麼角度去切入,(一)環境因素:了解政策、法規,並進而提倡能促進參與的政策改變。幫助身心障礙兒童在融合教育的環境中與一般同儕接受教育,使其有社會性行為,獲得同儕的支持,並與社工協調溝通,對家庭功能比較弱的個案,給予協助與幫忙,並提供適合的輔具。(二)家庭因素:治療計畫需考慮家庭因素與配合家中作息來執行,除了治療外,盡量以同理心面對並傾聽家長的傾訴,給予家長心靈或情緒上慰藉和支持、肯定。(三)兒童因素:盡量鼓勵孩童參與更多且適當的休閒參與,應以任務取向的訓練和持續性的技巧發展,增加更多的練習機會,使其建立孩童的自信以及培育休閒活動的喜好。 結論:聯合國在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在公約第二十三條強調休閒參與的重要性。了解休閒的重要性與好處並知道影響其參與的因素,各專業應各司其職發展仍然不足的地方,並進而合作,一起促進身心障礙兒童的休閒參與,盡量去除參與時所遇到的阻礙,使其有更健康快樂的美好人生。 關鍵字:身心障礙兒童、休閒活動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