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

第十一屆 團體職能治療模式應用於學齡前特殊需求兒童之協同行動研究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A collaborative action research about group in occupational therapy for preschoolers with special needs 
吳雅伶1*、陳義方1、陳爾鍊1、孟乃欣1
Ya-Ling Wu 1*, Yi-Fang Chen1, Erh-Lein Chen1, Nai-Hsin Meng1
 1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復健部
1Department of Physical Medicine and Rehabilitation, China Medical University Hospital


 

研究背景與目的:早期療育的精神在於「早期發現,早期治療」,近年來政府早期療育相關主管機關著力於發展篩檢與評估鑑定服務,更多學齡前特殊需求兒童進入早療系統接受療育服務。然而供需的不平衡,許多學齡前特殊需求兒童及其家庭得不到所需的服務,奔走於不同的醫療院所,等待療育機會,故降低早期療育成效。為處理療育供需不平衡問題,許多醫療單位以執行團體治療作為解決方式。

相較於個別治療,團體治療可使接受服務之個案獲得更多同儕接觸的經驗,提供模仿學習的機會,促進各領域的發展,特別是社交領域。研究者為臨床職能治療師,長期服務於醫療體系之早療單位,在與工作同事的互動中,發現許多臨床職能治療師雖擁有施行團體治療的能力,卻易迷失在消耗待排人數的困境裡,忽略團體治療之基本精神與意義。因此,本研究使用協同行動研究方式,透過不斷省思、調整的過程,目的在能發展出適用於學齡前特殊需求兒童之團體職能治療模式,找出影響團體職能治療之重要影響要素,以解決臨床實務所面臨的困境,亦期望透過本文的發表,提供臨床職能治療師執行團體治療之考量要素。


方法:本研究採協同行動研究法,參與者包括三位職能治療師,從民國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至民國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於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復健部進行研究。本研究之行動歷程包括設計、實施與評鑑三大階段,研究資料的蒐集包括團體形成與課程設計的事前討論、課程實施的現場紀錄、課程中學生行為的觀察與記錄、治療師的自我省思、協同治療師的建議與訪談、修正策略等。研究者透過質性研究資料的閱讀與分析,從中摘取有用的「概念」,依性質的接近性建構出「主題」,再從中建立「類目」加以歸類,並提出解釋,最後提出研究結果。

結果:一、參與個案方面:(一)發展年齡:個案間發展年齡最大者與最小者之差異須小於六個月。(二)生理年齡:個案間生理年齡最大者與最小者之差異須小於十二個月。(三)介入目標:個案間須有共同的介入目標。(四)家長接受度:不排斥團體治療模式。(五)出席率:參與個案之出席率達八成以上。二、參與治療師方面:(一)專業能力:治療師擁有團體動力學的基本知識與技能,並且擁有評估、設定目標、治療活動設計與調整能力。(二)治療師的個人特質:對團體治療有認同感,良好的溝通與協調能力。三、環境方面:(一)硬體設備:環境大小與設備充足性會影響團體的型態與進行的方式。(二)醫療法規與資源:國內的醫療法規與醫院政策支持性影響團體治療的使用。(三)團體師生比:理想的師生比最多不超過1比3。

結論:從研究結果發現適用於學齡前特殊需求兒童之團體職能治療模式需考量三要素,一為參與個案的年齡、能力與介入目標及其家庭的支持性,二為參與治療師本身的專業能力與個人特質,三則需考量生態環境的支持性。 

關鍵字:團體職能治療、特殊需求兒童、早期療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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