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療大會論文交流(維護中)

第二屆 --- 發展遲緩幼兒 --- 在托兒所實施融合教育之初探 (以台南市示範托兒所為例)

作家 / 早療協會 報導

柯佳美 蘇靖媛   A Study of Inclusive Education for Preschooler   Ko Chia Mei 、Su




目的:
民 國八十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立法院通過「特殊教育法修正案」,除了明訂法案公布實行六年內,將身心障礙學生入學年齡向下延伸至三歲外,亦規定教育部未來將實施 到教育零拒絕的政策,也就是說從民國92年起所有的幼托機構都不得拒絕特殊幼兒的入學,以達到人人享有教育之平等權,因此特殊幼兒回歸至普通班級是一個世 界的潮流與趨勢,

 

然特殊幼兒有其特殊需求,在回歸主流環境之過程中,不是只讓特殊幼兒有一個去機構化的環境而已,幼托機構更該思考如何建構完整之融合教育支援系統模式,協助老師及一般家長與學童接納特殊幼兒,幫助特殊幼兒融入團體穫的整體且均衡的發展,以落實實施融合教育之目的。

本文擬結合融合教育之文獻與實務工作,探討台南市示範托兒所目前所實施之融合教育推動現況及所面臨問題提出討論與建議,以便作為未來欲實施融合教育幼托機構一個參考。


內容:
融合教育相關文獻探討:
◎融合教育實施之模式及影響探討:
   (1).協同教學諮詢模式
   (2).小組模式
   (3).平行教學模式
   (4).協同教學模式
   (5).資源老師模式

台南市示範托兒所實施融合教育現況及展望:
台南市示範托兒所成立於民國87年,係為一公辦民營單位,成立之初即承接內政部福利社區化工作負責推動發展遲緩早期療育工作並以推動融合教育為其主要目標,從最基本的早寮種子人員研習訓練一直到為發展遲緩家長組織成長團體,並 聘請發展遲緩早期療育專業團隊(特殊教育、職能治療、語言治療、社會福利)專業人員為發展遲緩幼兒提供整體之服務,並結合社區之醫療、早期療育機構,期待為遲緩幼兒建構一完整之服務系統


結論
實行融合教育不應只是單獨將責任賦予老師而不提供相關之資源服務及事先的準備工作,不單只是靠老師有一顆接納的心就能單搶匹馬帶領帶好孩子,成功的融合教育所應具備條件除了在行政方面給予充分支持,事先給老師有關早寮的準業知識及資源的提供,亦相當重要,同時提供給予家長完整的服務亦是融合教育相當重要的一環,讓我們攜手共同努力,落實融合教育的理念,為孩子的明天作最好的安排。

== Don't remove this. == -- == Don't remove this. == 0||
系統提供商 - 開店123,系統版本 2.0